街尽头一间破破烂烂的小屋打开,穿着洗得发白衣物的少女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漆黑的长发披肩,露出的巴掌大小脸惨白无色,就算是在脸色本就苍白的血族中,她的脸色也白得不正常。
    血族以血统为尊,红发红眼是亲王至高血统的象征,而黑发黑瞳就是最低等的存在。
    苏菲就是最低等的血族,黑发黑瞳的她在血族就像是一个隐形的存在,像她这样的低等存在根本入不了任何人的眼,甚至她连最基本的血液也弄不到手,如果不是亲王大人定期会给贫民派发废血,她或许连活下来都困难。
    今天苏菲打算到城外去捕猎小动物,这些未开灵智的动物血液其实是能满足血族的基本生存需要的,但这些血液腥臭无比,而且不含任何力量,除了让血族活下来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所以但凡有份工作的血族都不会选择这种动物血液。
    苏菲一路低头走出了西区,正当她准备走进东区的时候,街边一家餐厅引起了她的注意。
    毛 血 旺?
    硕大的红色招牌下还有一行小字:以猪血为原料,血族全阶层皆可进入,血旺定价三个时空币一碗。
    三个时空币?
    三个时空币!!
    苏菲捡一天的血袋都能挣十个时空币!而其他餐厅的血液从来都是三十时空币起步!相比之下,这家店实在是太便宜了!
    如果能在城里吃到东西,谁还愿意出城,最重要的是她可以省下时间去捡更多的血袋!
    于是苏菲壮起了胆子,生平第一次踏进了一家餐厅。餐厅的装修很普通,她不敢过多的打量,从兜里掏出三个时空币放在柜台上,小声道:一碗毛血旺。
    几分钟后,一碗毛血旺放在了苏菲面前,淡红的汤底、深红的猪血块,她有些手足无措,这个毛血旺比网上流传的血冻还要奇怪,竟然把血泡在了水里,神奇的是这血竟然还没有融在水里,这样神奇的东西她从来没见过,该怎么吃?
    旁边的服务员注意到了她的异常,上前低声道:这位客人,用筷子夹起里面的猪血就可以吃了。
    筷子?
    苏菲看向两根小木块,她在网上见过,这两根小木棍似乎是从某个位面传过来的东西,不过她从来没用过。
    生疏的拿起筷子,花了好大的功夫她才极其不自然的夹起了一块猪血,然后试探着把猪血放进嘴里,轻轻一咬,前所未有的口感、味道在嘴里炸开,苏菲仓皇的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眼眶中瞬间有了水光。
    这是怎样的味道?这是怎样的口感?
    这样的东西竟然是腥臭的动物血液吗?
    这世上竟然有这么好吃的动物血液?!!
    一块猪血被她几口吞下,她的眼红了,是被辣的,也是被感动的,美食带来的感动。
    对于那些尝过血冻、特级血液的高等血族而言这小小的一碗毛血旺或许惊艳,但也就那样了,也就是个特别的、好吃的东西。
    可是对于像苏菲这样连喝废血都是奢望的低等血族而言,这一碗毛血旺无异于上天的恩赐,吃下去的瞬间她就仿佛回到了出生时喝第一口血的时候,是那么的美味以及充满希望。
    在美食的力量下,一碗毛血旺吃完,苏菲就已经能顺利、熟练的用筷子夹起一块血旺了,她放下筷子,摸了摸难得饱胀的肚子走出了餐厅大门,今天她要好好的捡血袋,争取以后每天都能来吃一碗毛血旺!
    一上午过去,西区外新开的毛血旺味道好吃的消息慢慢在西区传开,好些低等血族掏出了三个时空币去尝尝毛血旺的美味,但这消息丝毫没有流入东区的高等血族中,虽然毛血旺就在西区和东区之间。
    到了这天晚上,高等血族中关于毛血旺的消息爆了,高等血族们对这新开的店议论纷纷,原因无他,血族的至高存在兰斯亲王在公共的社交平台上发表了这么一条消息
    【兰斯:[图片]这个叫毛血旺的东西味道不错,值得一吃!】
    消息很短,但引起的轰动却是爆炸性的,毕竟那可是亲王大人啊!是所有血族最崇敬的存在,而且如果记错的话,兰斯大人对血液的挑剔程度是最高的!现在连兰斯大人都说好吃的东西,那该有多好吃?
    一时间无论是高等血族还是低等血族都炸了,高等血族是因为毛血旺关门了无法立刻吃到而心痒痒,而一部分低等血族则是因为自己今天吃了亲王大人都赞赏的毛血旺而与有荣焉!
    总而言之一句话,毛血旺在血族火了!
    第二天一早,毛血旺这家店爆满,无论是高等血族还是低等血族都挤在一起,等待着那一碗亲王大人赞赏的毛血旺。
    第19章
    血族发生的事情白宪之在通通网上围观了全程,在看到兰斯一发出动态后,血族几乎疯魔的样子时,他表示个人崇拜要不得,不过这个结果他还是乐见其成的,毕竟毛血旺这家店他还有两成的股份呢!
    鸡蛋分了两个篮子放,他心里瞬间松了不少,再加上这段时间兽人世界的一些老顾客吃了时月酒店的新菜之后发现比起三千食舍的口味着实差了不少,很大一部分老顾客也回归了,所以白宪之重新像个陀螺一样飞速转了起来。
    这天他正在炒蛋炒饭,厨房轰轰火声中一个声音响起:宪之。
    他抬头看去,刘青山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白宪之笑道:青山你来了,你先去外面坐着等会儿,这盘蛋炒饭炒完就好了。
    刘青山点头去了外间。
    这边白宪之将蛋炒饭炒好装盘,端着走出厨房,只见此时的外间坐着七八个兽人族,兽耳、兽尾还随着主人的进食惬意的摆动,而坐在最外面那张桌子的刘青山对此视若无睹。
    这其中的原因白宪之很清楚,在三千食舍刚刚在兽人世界走红的时候,他其实很担心,兽人族的非人特征实在是太明显了,见到一个两个还能猜测是在cosplay,但如果看见一群,关键是这群人还互不认识,这就很值得怀疑了。
    最重要的时这些兽人族的耳朵尾巴能动,而且动得十分频繁灵活,一眼看过去想不怀疑都难。
    不过这样的担心止步于第一次人类和兽人族的会面,那是白宪之才开店时来吃过一次酸菜肉丝的女孩儿,她来的时候店里坐满了兽人族,甚至还有一个兽人族吃得太嗨直接变回了原形。
    白宪之提心吊胆的把辣子鸡丁给她装好,打算亲自把她送出去,却没想到那只变成了原形的豹子被辣到了在店里不耐的走来走去,正好挡在二人身前,毫不夸张的说当时他背上的汗瞬间出来了。
    店里有一只豹子,这样的事情拿出去,他这家店怎么可能还开得下去。
    就在他绞尽脑汁想借口的时候,女孩儿的声音响起:老板,这个小朋友好像被辣到了,给他倒杯水吧。
    白宪之看过去,发现挡在二人面前的这只豹子的确是只半大豹子,把女孩儿送到了门口,她还笑道:老板,生意兴隆,你的手艺太好了,连小朋友都抵不住诱惑。
    送走女孩儿,回到三千食舍,看着满屋子的兽人,还有一只正在喝水的小豹子,白宪之的一颗心放了下来,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好像兽人族的异常并没有被人发现。
    此后又观察了一段时间,他得出了结论,三千食舍会把兽人非人的地方隐藏起来,在华国的人眼中,这些兽人跟普通的华国人别无二致。
    蛋炒饭放到一个象耳女孩儿面前,白宪之走到刘青山对面坐下:青山,怎么前段时间没看你?
    刘青山叹了口气:前段时间我跟爸妈回老家了,奶奶身体不好,本来打算回去看看她,谁想到奶奶摔了一脚,就这么去了
    白宪之安慰:节哀顺变,谁都有这么一遭。
    只能这样想了,刘青山苦笑,他突然想起什么,对了宪之,这是我们在老家买的三把菇,给你带了点尝尝味道。
    透明的塑料袋里是一朵朵灰白色的小伞,白宪之接了过来:谢了,都快中午了,我马上去煮个肉片汤,你带回去给叔叔阿姨尝尝味道吧。
    刘青山赶紧推辞:不用不用,这三把菇是专门带给你的,我端一碗回去像什么话,我先走了。
    说完他赶紧起身离开,白宪之笑了笑,提着三把菇到了厨房。
    水槽里灰白的小伞有些已经开了,因为挤压的缘故边缘有些碎,但仍旧不影响三把菇的新鲜。这些三把菇差不多一斤左右,分量不多,而且三把菇在农村是纯野生的,没有人工栽培,不能大量供应,吃个新鲜可以,拿来卖就不行了。
    其实三把菇就是鸡枞的一种,味道鲜美,且营养价值高,名字的来源只因为在农村发现一丛三把菇之后,往往能在周围发现另外两丛,所以被称之为三把菇。
    每到夏季多雨时节,乡下田边常常会出现一连三丛的三把菇,是乡下人最喜爱的野生菌类。
    也只有三把菇才是农村敢吃的野生菌,其他的菌类难以辨认,只有经历过饥荒年代的老人们才能多辨认些可安全食用的菌类,可是这些老人老眼昏花了,再加上这样的老人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所以农村常常出现吃野生菌一家几口全部死光的例子。
    随着网络的发达,这些例子飞速传播,为了安全农村几乎不敢吃什么野生菌,如今敢放心吃的寥寥无几,三把菇就是其中之一。
    将三把菇清洗干净,切去根蒂、轻轻挤去水分,撕成条状放入碗中。拿出猪肉切成片状,加入淀粉、少许的盐、姜末和料酒腌制几分钟。
    锅中倒入清水,水煮沸后倒入三把菇,同时在汤中加入少许猪油,让汤汁更加滑腻鲜美,待三把菇煮得半熟时加入肉片,最后撒入少许的盐,关火倒入碗中,洒上几颗小葱,三把菇肉片汤的鲜美清丽脱俗的在一众呛人辣味中脱颖而出。
    这是什么?
    白宪之抬头看去,门口站着一个人,他竟然丝毫没有发现,来人银色的长发束在脑后,他瞬间想起了这个人的身份封宝儿、封贝儿的小叔封烨。
    封先生,白宪之微微一笑,请问你这次来是?
    封烨淡淡道:我来吃东西。
    把三把菇肉片汤盖好,白宪之微笑:那么封先生要点什么菜呢?
    封烨注意到了他的动作,看着盖上盖子的三把菇肉片汤道:这个。
    这个?
    白宪之的眼角弧度平了一瞬:封先生这碗菜中所含的时空之力很少,没有达到三千食舍的贩卖标准。
    封烨不在意道:我并不需要时空之力。
    好了,白宪之现在已经确定这个封烨是看不懂别人的脸色,盖盖子和推辞都表示他的拒绝,但这个封烨竟然还是坚持要吃,可顾客是上帝,话都到这个份上了,白宪之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把三把菇肉片汤给放在了封烨面前,白宪之淡淡道:请慢用。
    转身回到厨房,好在三把菇还剩下一半,白宪之重新给自己煮了碗汤,就在他舀了碗饭正准备开吃的时候,封烨再次出现在厨房门口:吃完了,还有吗?
    白宪之深吸口气放下碗,勉强笑道:封先生,不好意思,食材是别人送的,这一份是我的晚饭,没有了。
    封烨哦了一声,掏出一百时空币放在桌子上,想了想问道:你这里可以充钱吗?一次一次给钱太麻烦了。
    生意上门,白宪之的职业素养体现了出来,他放下碗,思忖片刻道:可以,封先生你想充多少?
    封烨:先充十万吧。
    十,十万?
    白宪之的手抖了抖,干笑两声:倒也充不了这么多,本店的东西并不算贵。十万那得吃到什么时候?
    封烨蹙眉:十万太多了?可是我并没有只有一万时空币的卡。
    这怕不是哪个豪门出来的憨憨?
    白宪之尬笑:那等你什么时候有了再来充也行。
    封烨点头,转身离开,白宪之赶紧叫住他:封先生,这是你的找补。
    封烨接过五十个时空币,表情有些奇怪,他看着白宪之真诚道:你这里的菜真的很便宜。
    白宪之微笑:小本经营,薄利多销。虽然利一点都不薄。
    神界封家内,霖已经快疯了,灵族族长上门,可是家主大人却未见踪影,虽然这次是灵族有事相求,但已经快把人晾了两个小时了,这样真的好吗?
    霖端了杯茶放到灵族族长面前,强作镇定道:家主大人不知何时才归,族长若有急事可先行离去,在下会将族长前来的消息告知家主。
    灵族族长是一棵寿命两千年的大树,最多的就是耐心,轻抿一口茶道:无碍,我在这里等家主大人回来就是了。
    于是看到封烨出现在门口的时候,霖喜极而泣,他迎上去情真意切喊道:家主大人!
    封烨皱眉看着他:霖,你怎么这样?
    霖擦了擦不存在眼泪:家主,灵族族长已经等候多时了!
    封烨微微颔首朝里走去,霖立刻追上去问道:家主,天色已晚,您是去了何处?
    吃饭去了。封烨漫不经心。
    霖瞪大了眼睛:可是家主,属下已经把你今日的要吃的辣子鸡丁和小炒肉买回来了。
    封烨停下步子看着他:你太慢了。而且选择太少,如果不是他亲自去又怎么能吃得上那碗极致鲜美的汤呢?
    以后你不用为我买饭菜,我亲自去,对了,给我准备一张只有一万时空币的卡。
    看着家主的背影远去,霖宛若雷击,他太慢了?他太慢了!!
    他可是以速度闻名三千世界的雷鸟!在速度上竟然被家主嫌弃了!!
    第20章
    白宪之没想到的是不过第二天封烨就带着存有一万时空币的卡来了。
    彼时正是傍晚六点左右,三千食舍里人满为患,因为位置不够,好些人选择打包,小店里沸反盈天。
    似乎是被眼前的热闹所惊,封烨进门的动作顿了顿,随后他神色如常的踏进店内,站在了队伍最末。
    银色的长发、俊美的容貌和迫人的气势引起了店里其他顾客的议论
    哇塞,好帅,银色的头发耶,是那位大人吗?
    不会吧,那位大人身份如此崇高,会来这样的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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