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副在寒风中强忍疼痛的样子看着十分凄凉。
    赵端在气头上,一脚把油门踩到底,等大脑清醒过来已经到了酒店。
    刷卡进房。
    林暮确实很乖,很懂事,正在浴室里洗澡。
    赵端被盛君迁气的火大,根本没什么理智可言,恨恨的将桌子上的东西哗啦一声摔了出去。
    东西落地的那一瞬间,堵在嗓子里的火突然就被冲开了。
    摔杯子的手戛然而止,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突然就冒上头。
    盛君迁这小混蛋不会是吃醋了吧?
    他这可不是吃醋了。
    今天这一连串的事别说盛君迁了,但凡是正常人都干不出来这事。
    别说喝酒醉了。
    可拉鸡巴倒吧,就那么点酒味,吃个酒心巧克力都比他味浓。
    就算是醉了,他为什么喝酒啊?
    还抽烟,这可都是烂肺烂肝的毒药,盛君迁这混蛋就差把自己泡在就酒精里了,能莫名其妙糟蹋身体?
    所以,他吃醋了?
    他一定是吃醋了。
    果然老男人的魅力就是无人能挡。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盛君迁,曾经一度想要放弃,但只要盛君迁给他一个暗示,即便是自己的错觉他也愿意去闯一闯。
    那老子还别扭个什么劲儿啊,凭什么小菩萨就不能被小混混扒着,盛君迁这尊玉菩萨今儿老子要定了!
    赵端瞬间被打通了任督二脉,都学会抢答了。
    那润滑剂什么的就是故意气老子的,如果老子真的用了,还不得被小菩萨一脚踹到地狱去。
    幸好,幸好老子看过仙女就啃不下丑八怪了。
    他激动地抱着枕头在床上打了个滚,笑的十分荡漾。
    折腾够了,老鹿蹦了个迪终于消停了下来,赵端盘腿坐在床上,一抬头就看到他口中的丑八怪林暮不知道看了他多久。
    嘴角轻微抽搐着,怕是没想到外面传的混黑鬼见愁私底下是这幅模样。
    赵端一点没觉得丢人,这才有心思去好好打量面前的人。
    林暮没穿鞋,踏着水汽站在床边,身着一身纯黑色的丝绸浴袍,潮湿未干的头发凌乱,气质清清冷冷,但总给赵端一种刻意塑造过的感觉,充满了匠气。
    更别说他像盛君迁了,哪儿像了,老子是瞎了眼吗?
    盛君迁那是高冷吗?
    不,那是对别人,对自己可燎了。
    撩的他现在还耳朵疼腿软。
    赵端抱着被子又开始傻笑,林暮看他心情不错,拉开了腰带,浴袍从肩头落下,层层叠叠的堆在脚边。
    他为了今晚特意做了功课,不仅将自己处理的干干净净,甚至喷了据说清冷撩人的香水,混着一点点的酒精味,意外的还不错。
    他浑身赤\\裸,漂亮的蝴蝶骨下倾,慢慢的爬到赵端面前,特意用那仿佛浸在冰水中的调子叫了声:赵哥。
    没曾想他赵哥像只被惊着的猫,一蹦三尺高,迅速将抱在怀里的被子罩在林暮头上,声音因为受惊猛地拔高,你别动!
    林暮嘴角扭曲,好不容易把盛君迁气走,轻易放弃这个机会他实在不甘心,索性把被子一掀,换了个风格,尾音上扬,像个勾人的妖精。
    赵哥。
    你,你给老子穿起来!像个什么样子?!
    赵端不仅不色/欲熏心,而且满脑子都是拿着酒精的盛君迁,专往他眼里喷还不够,冷着脸拿手术刀挽了个花,直直的朝他眼珠子捅过来。
    冰棱棱的声音把他冻的抖了一下。
    你这眼珠子看了脏东西,不如我把他抠下来泡酒精里好不好呀?
    不好!!!
    赵端闭着眼,拿着枕头挡着自己的眼睛从床上跳下来,狼狈的不像个要睡人的,反而像个被睡的。
    别说被盛君迁看到会笑话他,就连他都觉得这怕是这辈子最丢人的事了,没有之一!
    他和个被抓奸在床的渣男一样迅速穿好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门,啪的关门。
    自从当了明星,摆脱了盛君迁的阴影之后,林暮从没再受过这样的屈辱,他跪在床上紧紧地攥着被子,差点把唇咬出了血。
    嘎吱。
    门开了。
    林暮眼神重新亮起了光。
    就见赵端见他和见鬼一样,全程低着脸蹲在地上摸走了一个东西。
    林暮看到了。
    是盛君迁给的润滑剂。
    那个让他和男朋友好好玩的东西。
    赵端怎么能这么、这么
    贱呢?
    林暮把浴袍重新穿好,赵哥。
    差点关门的赵端背对他停住了,小林对不起啊,之前我们就说试试,但我试了,确实不行。
    赵哥,您现在的地位要什么没什么,为什么非要爱的这么卑微呢
    盛君迁要真喜欢您,不会让您受一点委屈的。
    林暮低着头,凌乱的头发遮住视线,将系带一点点系好:赵哥,他那个人没心的,您不妨和我试试吧。
    我会爱您,敬您,和您组成一个家,早晨叫您起床,给您早安吻,我们可以养一条狗当宠物,您如果不喜欢我的工作,我也可以留在家里
    够了。
    不得不说,林暮说的,就是赵端所想拥有的全部。
    可是。
    他并没有心动。
    世上只有一个盛君迁,也只有一个能让他光听声音就能高/潮的人。
    一个从来不会叫他您的人,一个在菩萨没看见的地方看见他光鲜背后所有痛苦的人。
    一个总是冷着脸怕病毒怕得要死,但会为了他丢掉酒精喷雾的人。
    一个会给他糖,会叫他小朋友,会给他奖励的人。
    一个会在和他打雪仗,堆雪人,比世间万物还要美上几分的人。
    他喜欢盛君迁。
    从一见钟情到很喜欢。
    之后或许会上升到爱,很爱,然后就是一辈子。
    他要给自己一个机会。
    还要给盛君迁一个爱上拥有着无敌魅力不嫌弃他龟毛的好男人的机会!!
    哈!哈!哈!
    赵端掐腰在心里大笑三声,觉得没必要和外人解释这些,便在关门前说:
    小林,你别学盛君迁了,自己就挺好的,别把你困在他的影子里。Lisa答应你的资源还是你的,不过我建议你可以选些别的,盛君迁是盛君迁,林暮是林暮,你喜欢演戏的话,可以饰演这世间千千万万的人,别只演一个,一辈子还长,套着别人的壳多闹心啊。
    更何况,我看着也挺膈应。
    林暮沉默片刻,挤出一抹笑,带着大男孩独有的阳光,谢谢赵哥,我会仔细考虑的。
    赵端开着车回到家,不管是公司还是别墅都堆满了礼物,偏偏没有想要的。
    他最后还是没忍住,即便是润滑剂,老子也得打开看看。
    他三下五除二暴力拆箱。
    是个马应龙痔疮膏。
    幸好。
    幸好你麻痹啊赵端红着眼,都把盒子都攥的扭曲了,先是闷闷的笑,最后忍不住在床上打了个滚继续笑。
    笑完有点不确定了。
    自己难道真的有痔疮?
    赵端也不知道盛君迁是不是在故意搞他,照着说明书涂痔疮膏,但也不知道要涂多少,用多大力气,这种精致活他整不来,一不小心反倒是把自己娇弱的菊花搞破了。
    第二天一整天都坐立不安,像是被日了一样。
    正躺在床上休息,就收到了赵景诚的电话。
    要和他吃饭。
    还带着一位姓盛的朋友。
    姓盛的朋友能是谁?
    不就是送他痔疮膏的那个混蛋吗?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我写完了,肥不肥!!我真棒!
    小彩蛋:
    盛君迁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冷静自持,从来不让家长操心,盛家父母一直很担心儿子这么酷,这么冷,以后会找不到女朋友。
    有次,家里来了亲戚家小朋友,把他最喜欢的变形金刚给打碎了,但他还是很懂事的说没关系。
    晚上盛爸爸逗小孩,拿筷子沾了点酒给盛君迁尝。
    盛君迁醉了,指着垃圾桶里的变形金刚,非要给他举行葬礼,还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盛爸爸无奈,在小区里找了棵树,把变形金刚埋了下去。
    并且带着他买了个新的。
    自从那天后,盛妈妈就对他说:以后遇到什么事情用理智、逻辑解决不了的话,就去喝点酒,一点点,会帮助你做很意想不到又正确的决定。
    当然,那个时候,盛妈妈只是想看儿子喝醉后的笑话。
    第45章 我喜欢你
    盛君迁从小剧场负气跑回来就后悔了, 也不知道赵端是不是真和林暮去酒店了。
    他又返回去,只要赵端还在,他就勉为其难的道歉, 承认是自己小气。
    但回去只看到郑成和他女朋友在湖边手拉着手散步。
    盛君迁很恶毒的想:谈恋爱有什么好的, 谈了还得分。
    心底油然一股失落, 他转头就想走, 反倒是被唐繁一眼就抓到了。
    唐繁和郑成两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立刻在附近找了个甜品店, 非要给盛君迁这个迷茫的小羊羔解惑。
    所以说,你搞了那么大阵仗把人抢走,抢完又送情敌床上了?
    盛君迁抿唇不说话。
    还送润滑剂?
    祝人家玩的开心?
    唐繁欲言又止,竖了个大拇指给他,您可真行。
    盛君迁:可他们是情侣。
    他说是就是吗?是情侣能被你轻轻松松抢走吗?你是没看到林暮那张脸黑的, 要是我,被别人当众说丑, 非撕烂他的脸。就这,这还情侣?怕不是有仇。
    唐繁恨铁不成钢,见盛君迁有话说,给了他一个辩白的机会。
    被唐繁这么一说, 盛君迁有些内疚, 毕竟是自己喝多了惹得人家下不来台,说:他那是被我逼的。
    唐繁呵了一声:你怎么逼的?要他命还是要他钱?
    盛君迁觉得丢人,不想说,嗫嚅了几句妄图蒙混过关。
    唐繁特不淑女的掏掏耳朵, 嗯?
    盛君迁冷着脸自暴自弃的说:我说再也不和他玩了。
    就这?
    唐繁闻言静默一声, 很不可思议的笑出声,wtf?你们是幼儿园小朋友吗?
    啊幸好当初我没追上你, 要不迟早被气死。
    盛君迁原本就憋着一口气,被她嘲笑后,抿唇严肃的回怼回去:你的假设根本没有任何依据,就算再来好几次,你也追不上我。
    唐繁:???
    这种人就应该活该单身一辈子,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郑成看着女友吃瘪,心里暗爽,要真能把她贪好美色的毛病彻底根治,他真心实意的叫盛君迁爸爸。
    郑成说:先不说别的,你真送人家润滑剂了?
    盛君迁说:没。
    还不算病入膏肓。唐繁把郑成推到一边,直截了当的下结论,哎,别搞七搞八了,他就是喜欢你,你没发现吗?林暮就是一个低配版的你。
    盛君迁听了这话也没有多开心,眉蹙的更紧,面无表情的说:可是他连联系方式也不给我,还找了别的男朋友,还让他亲他的脸。
    我艹,这是一海王啊,盛爹,这不会就是你之前说的去给当替身的那个吧?郑成一拍桌子,有钱人花招多了去了,盛爹您可是要为我国医疗事业奉献终身的,别被这些小恩小惠给勾引了。
    盛君迁无意识皱起眉头:不是。
    以防郑成再往深了问,又说:这解释起来有点复杂。
    行,那我们继续回到你的事上。郑成说,你到底喜不喜欢人家?如果不喜欢的话,照弟弟说,这世上人多的是,咱就别当海王池塘里的一条鱼了。
    盛君迁的感情史空白一片,即便是个学霸大帅比,专业分再高,国奖再拿到手软,恋爱这门课上不照样是0分吗?他是真不愿意自己盛爹这条小雏鱼就这么少不更事的游进了海王的塘。
    郑成苦口婆心的劝:
    长得帅吗?
    温柔吗?
    有你学历高,和你有共同语言吗?
    还是条八爪鱼,盛爹咱要不就换个人?
    盛君迁低头看着手里的咖啡,轻轻搅动,心脏随之有丝丝的抽痛。
    换个人。
    给他糖,和他打雪仗。
    给他唱歌,给他抱抱,带他回家,和他再逃一次婚吗?
    他会有赵端这么可爱吗?
    搅动咖啡的动作倏然停止,金属勺重重的碰在杯壁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盛君迁低头,他使劲的捏了捏口袋里的平安符,昏暗的灯光下更显的眼神无助又难过。
    两个傻逼直男能讨论出什么鬼东西,还得老娘来。
    看到男神这幅样子,母爱泛滥的唐繁直接拎起郑成的领子问:你喜欢我吗?
    郑成一抖,立马说:我喜欢啊。
    我任性、脾气不好,大姨妈来了大半夜让你送热水袋,做了次饭还差点把厨房炸了,我是个艺术生,你研究的这些东西我都不懂,不温柔,不通情达理,小气的要死。
    郑成求生欲上线,发誓:这些小脾气在你身上都是可爱的闪光点,不管你是什么样的,我都喜欢你!
    所以。
    唐繁斜睨在场的两位男士,质问道:长得不帅,不温柔,学历低,盛君迁怎么就不能喜欢人家了?
    男神。唐繁撑着下巴,笑盈盈的看他,喜欢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看到他和别人挨得近,你会吃醋,会生气,会变得幼稚。所有的计划里都会有他,不管去哪座城市,只要有他就觉得平时所看的风景都很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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