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整天斗的跟乌鸡眼似的,到是让宁清看足了热闹。沈一梵也在斗智斗勇中,飞速成长着。
    第57章 重生逆袭气运多【二十一】
    费兰斯为宁清拿了个联合国的户照!
    宁清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毕竟在这个世界,要拿到这样的户照意味着联合国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同意。哪怕有一张反对票,它也不可能生效。
    不用想也知道,费兰斯肯定为此付出不小的代价。
    其实相比较而言,她更好奇,费兰斯自己是怎么拥有那么一份户照的。毕竟,这不是有钱能做到的,也不是他在某一个国家有权有势就能够达成的。
    我设计了一款武器。费兰斯耸了耸肩:我告诉他们,谁要是不同意,我的武器就会对准谁。
    宁清几乎立刻就想到:传说中的湮灭之光?它最大的杀伤力有多大根本无人得知,但它唯一一次展露它的威力是一次据说有一颗有十分之一月球那么大陨石差一点撞上地球。而当时,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办法解决这颗陨石,都以为这会是地球的末日结果,在极速之下,一道湮灭之光将那颗陨石直接变成粉末。
    湮灭之光,也是别人替它取的名字。
    外界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样子,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可它的主人却成为不可说的存在,跟它和他有关的所有资料全都是最高极密。当然,再高机密的东西如果她感兴趣,也总会知道的。
    只是,我记得,它的发明人应该叫格力弗什么什么的,名字很长很长。那个名字很长,但她确信,里面并没有费兰斯这个名字。
    哦,事实上,在我们家族每一个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对常用名,一个是真名。真名只有我们的父亲,以及替我们洗礼的神父才知道。至于要不要让伴侣知道,这由我们自己决定。因为据说,如果真名被人知道,会带来灾难。这一说法出自上个世纪,女巫盛行的时代。因为女巫需要知道一个人的真名才能施展诅咒。所以,真名很重要。
    连母亲都没资格知道?
    是的。
    那如果是女儿呢?
    没有女儿。费兰斯道:据说我们家族在上个世纪曾被诅咒过,从来只有男婴出生,没有女婴。也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会有后来真名保密的规矩。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
    好吧,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武器。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伯爵号那样的存在,却从来没有人敢说什么,也没人敢管。为什么沈庭川的表弟陷在上面也没有敢光明正大的去要人,或是搜查,而只敢偷偷去偷人。不光是因为它行驶在公海上,更多的是因为,它的主人的拳头太大。
    当然,哪怕他再厉害,依旧还是毁在男女主的手上了。也就难怪当他知道男主被警方收押之后,他会好奇的立刻赶过来。主角的气运,确实是一种可怕的存在。它无视了人类间的潜在规则,无视强弱和智慧简直比湮灭之光还可怕。
    向武力低头,面对这样的大杀器,不过是一个通行证,谁敢不给呢?
    宁清捂头,难怪他轻轻松松就让华国那些看着她的人就这么撤走了,也难怪他能替她弄来这样一张户照。
    它还在吗?问题问出口,宁清就意识到,她不该问这个问题。
    那是他安身立命的东西,他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而她跟他的关系,远没到可以交流这种事情的时候。
    事实也是如此,他只是冲她轻笑,然后字正腔圆的给了她两个字:你猜。
    她不猜。不过她觉得,在不在都一样。他不会轻易动用它,就像她最初的感觉一样。这是一个拥有太多,能力太强,以至于整个世界都让他觉得无趣,正在努力寻找乐趣的人。
    毁灭世界一点意思都没有,或者说,强大如他的眼里,普通人追逐的名利不过是低级趣味,他才不会帮他们解脱。如果他一定要毁灭一样,那只会是他自己。而他会毁灭自己的理由只会是一个,解脱。更直白的说,他太无聊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无趣的,那么,死亡就会是他唯一没有尝试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
    虽然不自恋,可宁清觉得,眼下来说,她引起了他很大的兴趣,短时间内,他不会毁灭任何存在,包括他自己。除非有一天,他对她也失去了兴趣。但既然他们两人都纠缠到了一起,那她肯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如何引起一个人的兴趣,并让他长久不衰,她还是很有经验的。
    真是不公平啊!那种武器绝不是该这会儿出现的。它超出现在的时代太多,星际时代到是常见。可因为费兰斯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他完成了,还使用了,世界意识半点动静也无。而作为外来者的她就被不公平对待,如果她试图做出超出这个世界太多的东西出来,就会被世界意识排斥。如果她强行去做,一定会被直接踢出去。她只能做比原有的稍微好那么一点儿,确保不会打破平衡,并且能让原驻民们研究掌握。
    也就是说,她能拉着他们前行,却不能带着他们飞。这也是为什么她不爱折腾的原因,折腾出来之后,她自己的自由受到影响。而且同一背景世界能做的,几乎都是同样的事情。
    什么?费兰斯没听清她的话,因此又凑近了些。
    没什么。宁清略有些羡慕的看了他一眼,随即看向一边正跟着小白嘀嘀咕咕的沈一梵,提醒道:别太欺负他,还是个孩子呢!
    哦,亲爱的,你们的祖先不是常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吗?为了防止他只是小时了了,我们必须严格要求他。
    宁清斜了他一眼,不置可否。他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他自己心里有数。不外是发现一个智商不比他低,没准还可能比他高的孩子,起了□□的兴趣而已。
    可小崽子太小,经不起他折腾。
    好吧,亲爱的,你要相信我。他是你的孩子,我总会小心些,不把他玩坏的。
    如果小崽子坏了,那你就永远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小崽子是她的底线。
    费兰斯:你真残忍。不过,你对他这么好,我可要嫉妒了。
    哦,那你就嫉妒着吧!
    沈一梵成长的很快,才十岁,就足以让费兰斯头疼了。虽然依旧输多赢少,可毕竟他才十岁。而在那之后,他成长的更快。十一岁,就可以跟费兰斯在输赢上达到持平。费兰斯自然也被斗起了兴致,跟他斗的不可开交。到后来,两人的较量基本都是打平手。沈一梵想赢不容易,却也不甘认输。
    沈一梵十三岁时,被征召了!
    是的,他亲大伯亲自给他发的特征令。为此,他大伯被他奶奶痛骂了一顿,但这并不能改变结果。而且鉴于沈家第二代的兄弟三人,这些年时先后结婚,第三代也先后出现,沈一梵又大多时间都跟她住,因此,他奶奶也就骂了一顿,知道他是去正经事的,也就没再怎么坚持,转头就带着小孙女玩去了。至于沈一梵自己?他只对宁清不舍,至于其他人,他并没什么感觉。
    大概是受她和费兰斯影响太大,沈一梵虽然承认沈家,但跟沈家那边的关系并不算亲近。确切的说,除了对宁清外,他对其他所有人都不亲近。
    宁清一开始有些担心,可费兰斯说,在他的眼里,除非跟他的智商差不多的,其他人跟动物园里的猴子没什么区别。你不能要求他去亲近他们,毕竟是不同的物种,他们根本没办法交流。
    他的话非常欠扁,但在她跟沈一梵交流过之后,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很对。那大概是他自己的心情写照,也是他曾经历过的心理历程。他们都是注定了与众不同,独领风骚。他们站在最高峰,而他们吝于低头,所以,除非你爬到跟他一样高的高度,否则他根本看不到你。
    沈一梵开始为国家发光发热之后,宁清就被费兰斯拐去环游世界去了。
    对于宁清又懒又宅的属性,费兰斯这些年是深有了解。为了将她拐出去,他也是想尽了办法。出行必是房车,出国要么是游船,要么是私人飞机。务必一切都以不影响她的生活习惯为准!
    睡懒觉?等她。不想动了?躺着就行。
    但他总能找到一些让她感兴趣的东西或是风景,让她从车里走出来,跟着他一起去赏玩。
    她虽然又懒又宅,可真到玩得时候又能全心投入,痛痛快快的玩,而且可以玩的很开。哪怕跳伞,蹦极,她也是照玩不误。
    直到离开那个世界,宁清将整个世界都玩遍。去北极看过北极熊,到南极抱过企鹅,去沙漠骑过骆驼,去非洲大草原骑过狮子,上过天,下过海
    难得的,在离开的时候,宁清可以说,这个世界没白待。
    虽然正经事没做多少,可她却很开心,满足。不像以前的世界,活完一辈子,也只不过像是完成了任务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本世界结束!
    第58章 上门女婿不靠谱【一】
    来到新世界,接收了新的记忆,宁清就嗨哟一声。
    这个时间点,实在是不巧,又太巧。
    这是个古代世界,还是乱世。原身是个乡绅,一个富裕至极的乡绅。
    什么叫乡绅呢?就是地主。比官小,比民大。不用干活,享受清闲自在的富家翁。
    原身的父亲就是这么一个乡绅,可惜命中无子,五十上下,才得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从小就长得好,怎么宠都觉不够。乡绅到是想替女儿谋一个好的去处,可又百般担心。这最好的那些人家,以宁家的家世根本够不上。他女儿若是嫁过去,当不得正妻。他千娇百宠的女儿,岂能去给人当小?
    次一等的人家也差不多,可又担心,待他去后,女儿身怀巨款家产,身后却无娘家撑腰,财帛动人心,女儿是个天真的性子,怕是要被人欺了去。若只是失了些钱财也则罢了,就怕谋财害命。换句话说,女儿的身家性命,全赖夫家的良心。可人心易变,他怎能放心?
    这家里条件差的,他更是想也不敢想。终归是没有娘家人替女儿撑腰,左思右想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心。
    这左也不行,右也不行,竟就这么耽误了下来。女儿年岁渐长,面貌越发好看。后来乡绅不知怎的,突然就动起了要替她招婿的念头。替女儿办了个女户,招个男人进来,女儿依旧当家作主,谁也不能欺了去。
    他想的甚好,于是便开始找人。
    这有志气的自然不愿入赘,愿意的他又各方看不上。
    也是运道好,一日,乡绅去城里,竟意外救了一个相貌堂堂的男子,几番交谈,得知对方家中无人。他是个读书人,却遭人陷害,流落至此。乡绅有意考较,更觉这人腹中有物,品性高洁,一时十分欣赏。那人身无分文,无处可去。便跟在乡绅身边,帮他做事。这人也有些能力,但凡交到他手里的事,无不做得十分漂亮。且身边的人对他亦是赞誉有佳,人缘极好。
    后又有人道,不是要招婿么?这不就是个正好的人?
    乡绅本就有心,便请人前去试探。之后又亲自开口,几番交谈。那人只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自然什么都听乡绅的。至于将来,救命大恩摆在眼前,他定会照顾小姐终身,绝不让她受半分委屈
    话说的十分好听,乡绅眼看着自己年岁越发大了,也再拖不得,便替二人办了婚礼。
    女儿婚后,乡绅了了心中大事,精气神立刻便不太好了,不过半月便笑着离世。
    却不知道,这千挑万选,选了一个中山狼。
    乡绅死后,这男人到也温情小意一段时间,将家里的掌家权,各处钥匙全都哄骗了去。原身单纯天真,钱财契书全都交了出去。一失了这些东西,男人便露了真面目。一杯毒酒下肚,要了她的性命,一口薄棺草草葬了。及之后来,男人飞黄腾达,娶了新妻。那妻子知他原来娶过,一翻似真似假的小意吃醋,生气嫉妒。他竟将罪魁祸首挖坟鞭尸,又一把火烧成了灰,只为逗爱人欢心,哄她露出个笑脸来。可以说,不管身前身后,都十分凄惨了。
    宁清之所以说来的时间巧,是因为今天正好是乡绅头七刚过。那个男人要开始谋算她所有身家的时候。说不巧,若是早一些,乡绅还活着,这婚事未成,那可操作的地方就更多了。
    大概过往是知道了,她开始翻看细节。这一看到让她看出许多问题,这个叫唐译,字清德的男人,从结婚到现在,从来就没碰过原身。
    再一想,她也就明白了。这唐清德是剧情男主,本来只是个青楼妓子之子。从小受尽欺凌白眼,只有女主角,从来不拿别样的目光看他,对他温柔小意,几翻帮扶,鼓励他振作努力。在很早之前,他便情根深重,哪里会去碰别人?
    至于怎么骗过其他人?说来简单,原身天真不知事,根本什么都不懂。而唐清德在未成婚前,便深受乡绅器重,早把这家里上下都给收买。乡绅年纪大,精力不济,哪里还管得了这些细节?
    这到也不错。虽然命不好,可好歹干干净净的去了。
    至于剧情,说起来到并不复杂。女主穿越而来,穿越之前看过一本,主角便是唐清德。她知道唐清德将来会成为一位开国帝王,立不世之勋,开一世盛景。所以早早就盯上了他,在他最失意落魄时,就出现在他身边,给他送温暖,成为他心底的白月光,朱砂痣。牢牢的霸占着他的心。
    至于宁清这个身份,在剧情里根本就没出现。因为剧情开始时,唐清德已经带着宁家的钱财,招兵买马,成了一股义军的头头。
    毕竟一开始就说了,这是乱世么。
    至于女主,当然也不可能就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做,等着男主打了江山来娶她。事实上,这位女主也是大气运者。不只穿越时空,成为一位达官贵人之女。后来在男主起事时,更是利用她的金手指,一个随身空间,给男主供应金银粮草,给了他偌大的帮助。并且,她本身就对剧情熟悉,因此偶有巧计献出。更利用一知半解的现代武器知识,练兵常识,帮男主改进武器,练兵可以说,男主打的江山,有一半都是她的功劳。也因此,男主手下不管文臣还是武将,对这唯一的皇后,都十分信服尊敬。
    让宁清觉得有意思的是,这空间得自于一枚玉佩,而这玉佩,却是原身所有。
    宁清想了想那玉佩,似乎是宁家的祖辈传下来的。说起来,宁家祖上也曾高官厚禄,通达显赫。到近两代才慢慢沉寂,到不为别的。只为人丁不旺,到乡绅这一代,无兄弟姐妹。子嗣上更是连个男丁都没有,自然十分低调。如今生逢乱世,乡绅便将家里九成的家当全都存放在这玉佩之中,临死的时候交给了唯一的女儿。临死时千叮咛万嘱咐,要她贴身收藏,绝不能交给旁人。虽然女婿看似不错,可他也不敢保证人心不变。因此,算是给女儿留下安身立命的东西。哪怕女婿靠不住,靠着这玉佩里的东西,也能一世安稳。
    原身到是记着,可她也没想到,她的夫君会一杯毒酒要了她的命。在她死后,更将这贴身玉佩搜刮了去,连个陪葬都没给她留。
    男女主再见时,男主便将这极好的玉送给了女主。
    只是与女主不同的是,这东西在乡绅手里时,也只有藏东西这一功用。到了女主手里,滴血认主之后,才开启了里面的空间。
    这里固然有剧情的缘故,大概也因为宁家知道它是能藏物的宝贝,所以小心供奉,哪里会有机会将血涂抹在上面?
    果然是气运之主啊。随即一笑,扬声叫道:红儿,替我将绣架取过来,难得今日光线充足,我要绣上两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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