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林家大伯家已经是一团糟了,林福生死了,林大失踪了,林家大伯娘也疯了,大家都说她是因为受不了失去儿子的打击才会这样,可是,她平日里虽然疼爱老二,但是她最疼爱的孩子明明是林家老三林宝生啊。按理来讲,她不应该这么伤心啊
    发生这么多事,林家就只剩下了林宝生一个孩子,林家大伯瞬间苍老了不少,很快,事情就传开了,村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虽然都赶去帮忙张罗丧事了,但是村里人也在背后偷偷高兴,毕竟,林家兄弟俩留在村子里就是个祸害,而且他们那个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村子里得罪了不少人家。
    至于林福生的死因,官府判定的是林大因为嫉妒弟弟自小受宠,跟他在打斗的过程中过失杀了他,现在林大已经不知所踪,所以这个案子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林洵自然也知道了,但他并没有理会这件事,他知道,林大既然已经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副场景,郁郁葱葱的树林里,一个明显年纪较小的孩子安慰着那个年纪大一些却正在哭的孩子
    新月知道他家在办丧事就问了问林洵用不用去看看,林洵笑了笑,摇头说不用,新月也就没有再理会这些事情了。
    现在他们每天的日常就是白天去杨家学医,晚上努力造小孩。自从打算要孩子之后,新月每天都会缠着林洵做那件事,对于这个,林洵自然是乐见其成的。可是,即使这样,新月的月事依然如约而至了。新月明显变得不高兴了,他们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可是还是这样
    林洵见她心情低落,就把她抱进了怀里柔声的安慰她,新月,没事儿的,我们还年轻,晚两年要孩子也没有什么的,娘也没有催你,你不要有压力。
    虽然道理她都懂,但是,她真的很想赶快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一来是她喜欢孩子,二来,如果她死在了林洵的前面,她希望林洵可以因为这个孩子不要忘了她,她真的不希望,自己以后会是林洵连脸都记不起来的一个人。
    她知道,自己的想法是自私的,可是,她本来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她希望无论如何,她都会是林洵此生的唯一。
    新月不想林洵担心,这些话自然都没有说出口,她只是装作释然的模样,对林洵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林洵揉了揉她的头发,便把为她准备的粥端来喂她。
    新月不爱喝红糖水,林洵就每天一早给她熬红糖紫薯山药粥,他把大米、紫薯还有山药熬在一起,然后在放一些红糖,最后一直熬到大米粘稠了,就可以出锅了。这样紫薯的味道就会把红糖的味道冲淡,她就会喜欢喝了。
    新月来小日子的时候总是会腹痛,但林洵对妇科其实不擅长,所以他就查了查医书看怎样可以缓解一下。
    中药妇科处方里有十方九归之说,李时珍就在《本草纲目》中写道:古人娶妻为嗣续也,当归调血为女人要药,为思夫之意,故有当归之名。看来治这个病就需要用当归了,可当归可不能随便用,那是有讲究的。因为其补血活血效果极佳,故有血家百病此方通的说法。当归部位不同,作用也是不同的。其中归头止血,归身补血,归尾破血。这里的当归是用整个的,取它整体的功效。
    每次取九钱当归加水煎汁,然后用纱布将药汁中的药渣滤去,在药汁里面打入两个鸡蛋,继续在火上煮一小会儿,然后盖上盖儿焖。等鸡蛋焖成荷包蛋,再加入一些红糖调味。之后吃蛋喝汁,不过这个要等到月经干净了以后再吃。之所以要加鸡蛋,是因为鸡蛋本身就有滋阴润燥、养血安神的功能,再配上当归,对于补血养血、调理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林洵打算给新月好好的调理一下,让她以后的那几天没有那么难受。
    新月不舒服,林洵就和杨大夫请了假在家里休息。一大早,林洵就特地的去了一趟河边抓了几条鱼,打算给新月补补身子。
    经过这么久的锻炼,林洵的厨艺已经突飞猛进了。林洵先把鱼的麟给刮了,鱼腹中的内脏也掏干净了。然后将洗净的鱼身切了几道小口,没有切太深,只是切开了皮,然后在肚里及切开的缝里放几片姜,倒了盐和料酒把鱼腌上。
    腌好后用油煎了一下,一直到煎到一面金黄了,然后用锅铲翻面,煎好另一面后将煎好的鱼慢慢放进了已经烧开的水里,将煎焦的姜挑出扔掉,再放了几片新鲜的姜片,盖住盖子先用大火,水开了以后过约五分钟再用小火慢慢煮。
    把腌好的鱼炖上,林洵就回房间抱着新月给她揉了揉肚子,估计时间快好了,林洵才起身去了厨房。
    鱼已经炖好了,林洵一进厨房就闻到了鱼汤的鲜香味,把锅盖打开,见到整个鱼汤已经变成香浓的白色,再加了适当的葱、芫蓿(有些地方叫香菜),还加了几块豆腐,稍煮了一会儿后加了少量的盐,又煮了一小会儿,就把汤从火上卸下了。
    看到自己的战果,林洵满意的勾起了嘴角。
    第二十一章
    新月自从来了小日子,林洵就一直让她像个老佛爷一样躺在床上,新月虽然不知道寻常夫妻是如何相处的,但也大抵可以猜测到,绝对不是像她和林洵的这种过法。
    林洵这几天还每天都给新月炖药膳,因为新月受不了药膳太苦,所以,他还特地的想办法让那些药膳变得甜甜的。
    林洵体贴新月,新月当然也会为林洵着想。她这几天也给林洵做了几件里衣。即使新月做的不是特别的好,林洵看见也不知道有多高兴,每天就换着穿那几件。
    俩人的生活稳定下来之后,林洵就开始打算该经营个什么营生了,他一个人的时候没什么,现在他成了亲,而且前些又刚刚盖了房子,林洵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吃老本了,他必须要想办法赚钱养家。
    打定主意之后,林洵和新月商议了一下,打算在镇子上开个医馆,开医馆虽不至于赚什么大钱,但是至少养家绝对没问题,而且以林洵现在的医术,开个医馆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商议好了之后,他们第二天一早,就坐着村里牛大叔的牛车去了镇上。
    由于出门太早,所以新月还有些迷糊没睡醒,在牛车上睡得就要歪下去了,吓得林洵赶紧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让她靠着自己睡,好更舒服一些,一点儿没考虑一同坐车的人看到他们的亲密行为会如何想。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夫妻,在外面也不好太过亲密,林洵因为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以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
    看到林洵抱着新月的时候,一同坐车的小姑娘们个个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新月,暗暗在心里决定以后也要找一个像林洵一样既好看又体贴的相公。
    路上有些颠簸,新月就算在他怀里也睡不安稳,但好在一个时辰不到,就到了镇上。
    到了镇上,林洵先带新月去了镇上最繁华的商业街。
    霞山村是个小地方,但是它所属的清水镇可是有名的商业市镇。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发达,而且,地处南北要冲,交通发达!,水运便利,货往频繁。众多商人纷至沓来,一时商贾云集,成了最大的市镇。
    在林洵看来,医馆本来就是个不赚钱的营生,如果再置办在一个偏僻的地方,那估计,他们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林洵先带着新月去了镇上最有名气的酒楼用了早餐,然后才在街上逛了起来。
    还只是早上,街上就已经有了熙熙攘攘的行人,路两边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新月走在街上,眼睛就没有停下来过,在四处不停的张望。
    看见新月的反应,林洵就知道新月定是一直被家人拘在家里长大的,家教一定甚严。想到这里,林洵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等以后,他一定要带她去领略不同的风光,和新月走遍大江南北。
    他们走着走着,就看见一个地段相当不错的医馆外面贴着转卖的告示。那个医馆看上去地方不小,招的伙计也不少,可就是没有什么人去。林洵观察了一会儿,就带着新月走了进去。
    见有人来了,里面的那些伙计并没有立刻迎上去,依然是一副懒散的样子。看见这个情况,林洵不禁挑了挑眉头,看来这个医馆的生意是真的差啊!
    林洵进去后四处打量了一下,看见一个类似掌柜的人,就主动找了过去。
    你是这家医馆的管事的吗?
    是的,客官,您是要买药还是看病啊?如果是看病的话,那不好意思,我们医馆现在没有大夫看诊,您只能另找一家了。
    哦?开医馆竟然没有大夫坐诊?那为何不直接叫药铺算了!听到这话,林洵可是很好奇了。
    唉,客官您有所不知啊,原本我们仁心医馆可是这清水镇最红火的医馆了,可自从街对面开了个同人堂,我们这医馆的生意可就一落千丈,这不,连大夫都跑去对面了,所以,我们这医馆也就快要开不下去了。掌柜的一脸苦涩的跟林洵解释着原因。
    林洵听了之后,没有接话,只是和掌柜的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出去后,林洵直接就去了对面的医馆,还没有进门,就看见门口立着块牌匾,悬壶济世医苍生,妙手回春解疾疼。而且,整间医馆都装修的很雅致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倒不像是来了医馆,而是进去了一个茶楼书院一样的地方。
    一看见这个,新月和林洵就相视一笑,看来,这门面功夫做的不错啊。
    他们还没有进到医馆里面,就已经有人面带笑容迎了上来,可令人奇怪的是那是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林洵一看见她们的打扮,就立刻想到了现代医院的护士。
    想到这里,林洵不禁心里暗道,这难道又是一个老乡?
    新月看见这个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毕竟,一般的店家都只会招男人。而且女子也不会出来抛头露面干这个去。
    他们被这个女子一路引到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面前,那个医生看上去年龄已经不小了。看到这个医生的穿着,林洵基本可以断定了,这家店的老板绝对是他老乡。
    林洵眯了眯眼睛,心中暗道:这下有意思极了。他随便让老大夫给他把了把脉,开了一副补药就和新月离开了。
    经过他们观察,这家店的生意如此红火,与它低廉的价格脱不了关系。
    一般医馆接待的病人都是身份普通的人,自然赚不了什么钱。达官显贵则都是直接邀请艺业精而且名气大的资深老大夫上门诊病,这样的诊金自然不少。不愁钱的大夫,有多少会闲得无聊在家里开个医馆全天等待病人上门赚钱呢?要知道,有那个闲工夫赚身份普通的病人的小钱,还不如研究医书、配配草药什么的来得实在。
    与之相反,开医馆的大夫大都是有本事但名气不大的人,名气不大,自然也就没什么人上门了。另外,身份高的,看病自然找好大夫,身份低的,穷,舍不得花看病的闲钱,通常情况下,患病都只喝姜汤啊白水什么的,自己咬牙挺过去。
    如此一来,医馆冷冷清清,许多大夫便做起了药铺老板的兼职,但医馆开不下去的还是大有人在,于是,古代医馆少之又少。
    现在这同人堂把价格压低,普通老百姓自然更愿意选择他们家,所以这仁心医馆的生意自然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考察好这两家医馆的情况,林洵决定把仁心医馆买下来。毕竟仁心医馆无论是地段还是地方都是比较合乎他的心意的。如果他还想在找一个和这个条件差不多的铺子,那价格必定不低,倒不如抓住机会,趁这家医馆贱卖,直接买了算了。而且,林洵相信,他的医馆未必会比对面的同人堂差!
    决定之后,林洵直接就带着新月又去了仁心医馆商量去了。
    那掌柜见他们又来了,着实有些好奇,便主动迎了上去。
    客官,你们这是
    掌柜的,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这次来呢,是想把这家医馆接手,我本人是个大夫,想开一家医馆养家糊口,看咱们医馆条件不错,我就诚心的想接手了,掌柜的,我是个爽快人,你直接开个价吧!
    听见这话,掌柜的直接懵了,这告示贴出去好些日子了,可一直没有人上门,都是因为对面的同人堂风头太盛,不想和它竞争,可这人明明了解了情况,为何还会
    看见掌柜的表情,林洵心下了然。笑着说道:掌柜的,我不是说大话,我自觉我的医馆绝不会比那同人堂差。
    掌柜的听了这话其实一点儿都不以为然,暗道这个小子还是太年轻。掌柜的虽然不信他的话,但是他既然想买,掌柜的自然不会傻到不卖。
    所以他思索了一下便给出了一个数字。
    五百两银子,公子意下如何?
    林洵一听这话,轻笑一声便扭头就走,看来这掌柜是拿他当冤大头了啊!五百两银子,他完全可以找一个地段不错而且还没有竞争对手的地方开医馆,干嘛要选这个?
    那掌柜看林洵要走立刻就急了,毕竟走了这一个,他还要多久才能等到下一个啊?他可不想在这赔钱的医馆里耗着了。
    公子,别着急走啊,咱们价格好商量!
    林洵听见这话,扭头看了他一眼说道:既然掌柜也是成心想要出手,那不应该给个良心价吗?
    掌柜的听了这话,只好咬咬牙,说了个一百两银子。
    林洵一听这个价,便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第二十二章
    一百两银子既没有亏了它这个店,但是也比他另找一家成本低了不少,果真是个良心价了。
    好,既然掌柜的诚心想卖,那我也就不压价了,就一百两银子成交了。您意下如何?
    好那公子我们今天就去官府开文吗?鄙人姓王,名余。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王掌柜,在下林洵,这是内子。林洵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和新月。
    王掌柜听到这话,笑着说了一句:林公子好福气啊,尊夫人一看便是秀外慧中之人。
    林洵一听这话,就勾起了嘴角,笑着说道:王掌柜,实在是好意思,我今天没有带够银两,先交定金如何?明天早上我来开文书。
    好的,没有问题。
    林洵给了王掌柜三十两银子的定金,就和新月离开了。
    之后,林洵就带着新月去了一家首饰店,金玉楼。他们成亲之后,林洵专门为新月做了一个新的梳妆匣,到现在那个匣子里首饰都还没多少,他想带新月来添一些她喜欢的。
    进去后,一个有眼色的伙计就迎了上去,虽然他们的衣着不是那种华丽的,很普通,但是那通身的气度可不一般,热情点儿总没有坏处。
    他走近对新月说到:这位小姐,是给您自己挑首饰吗?
    林洵一听这话,就对那个伙计说:请称呼她为林夫人。
    那伙计也是个精明的,立刻就改了口。
    林公子,林夫人,你们有什么看上的吗?
    新月见林洵的反应,捂着嘴笑了笑,然后就问到:这有玉石吗?可以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诶,夫人赶的正巧,我们店里刚好有一批新回来的玉石,我去给您拿去!
    林洵听见新月的话,好奇的问:要玉做什么?
    新月没有回答他,只是用手捏了捏他的脸,扑扇着大眼睛说了一句:秘密,才不告诉你!
    林洵直接就悄悄的冲着新月的屁股捏了一下,把新月吓的赶快看了看四周有没有人瞧见,看见没有人注意他们,她红着脸在林洵的腰间狠狠的拧了一把,林洵瞬间就做出了夸张的表情,新月早已经不吃他这一套了,翻了个白眼就没有再理会他了,四处看了看店里的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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