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25 章
老舍代表作(中国现代文学百家系列) 作者:老舍
第 125 章
自然得有粮钱哪!为我的小孩念书起见,我得冒下子险,假如从马粮钱里能
弄出块儿八毛的来,孩子至少也可以去私塾了。按说,这个心眼不甚好,可
是我这是卖着命,我并不会骑马呀!我告诉了巡官,我愿意去。他问我会骑
马不会?我没说我会,也没说我不会;他呢,反正找不到别人,也就没究根
儿。
有胆子,天下便没难事。当我头一次和马见面的时候,我就合计好了:
摔死呢,孩子们人孤儿院,不见得比在家里坏;摔不死呢,好,孩子们可以
念书去了。这么一来,我就先不怕马了。我不怕它,它就得怕我,天下的事
不都是如此吗?再说呢,我的腿脚利落,心里又灵,跟那三位会骑马的瞎扯
巴了一会儿,我已经把骑马的招数知道了不少。找了匹老实的,我试了试,
我手心里攥着把汗,可是硬说我有了把握。头几天,我的罪过真不小,混身
像散了一般,屁股上见了血。我咬了牙。等到伤好了,我的胆子更大起来,
而且觉出来骑马的快乐。跑,跑,车多快,我多快,我算是制服了一种动物!
我把马制服了,可是没把粮草钱拿过来,我白冒了险。冯大人家中有十
几匹马呢,另有看马的专人,没有我什么事。我几乎气病了。可是,不久我
又高兴了:冯大人的官职是这么大,这么多,他简直没有回家吃饭的工夫。
我们跟着他出去,一跑就是一天。他当然喽,到处都有饭吃,我们呢?我们
四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跟他交涉,他在哪里吃饭,也得有我们的。冯大人
这个人心眼还不错,他很爱马,爱面子,爱手下的人。我们一对他说,他马
上答应了。这个,可是个便宜。不用往多里说,我们要是一个月准能在外边
白吃半个月的饭,我们不就省下半个月的饭钱吗?我高了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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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大人,我说,很爱面子。当我们去见他交涉饭食的时候,他细细看了
看我们。看了半天,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 “这可不行!”我以为他
是说我们四个人不行呢,敢情不是。他登时要笔墨,写了个条子: “拿这个
见总队长去,教他三天内都办好!”把条子拿下来,我们看了看,原来是教
队长给我们换制服:我们平常的制服是斜纹布的,冯大人现在教换呢子的;
袖口,裤缝,和帽箍,一律要安金绦子。靴子也换,要过膝的马靴。枪要换
上马枪,还另外给一人一把手枪。看完这个条子,连我们自己都觉得不合适:
长官们才能穿呢衣,镶金绦,我们四个是巡警,怎能平白无故的穿上这一套
呢?自然,我们不能去教冯大人收回条子去,可是我们也怪不好意思去见总
队长。总队长要是不敢违抗冯大人,他满可以对我们四个人发发脾气呀!
你猜怎么着?总队长看了条子,连大气没出,照话而行,都给办了。你
就说冯大人有多么大的势力吧!喝!我们四个人可抖起来了,真正细黑呢制
服,镶着黄登登的金绦,过膝的黑度长靴,靴后带着白亮亮的马刺,马枪背
在背后,手枪跨在身旁,枪匣外搭拉着长杏黄穗子。简直可以这么说吧,全
城的巡警的威风都教我们四个人给夺过来了。我们在街上走,站岗的巡警全
都给我们行礼,以为我们是大官儿呢!
当我作裱糊匠的时候,稍微讲究一点的烧活,总得糊上匹菊花青的大马。
现在我穿上这么抖的制服,我到马棚去挑了匹菊花青的马,这匹马非常的闹
手,见了人是连啃带踢;我挑了它,因为我原先糊过这样的马,现在我得骑
上匹活的;菊花青,多么好看呢!这匹马闹手,可是跑起来真作脸,头一低,
嘴角吐着点白沫,长鬃像风吹着一陇春麦,小耳朵立着像两小瓢儿;我只须
一认镫,它就要飞起来。这一辈子,我没有过什么真正得意的事;骑上这匹
菊花青大马,我必得说,我觉到了骄傲与得意!
按说,这回的差事总算过得去了,凭那一身衣裳与那匹马还不值得高高
兴兴的混吗?哼!新制服还没穿过三个月,冯大人吹了台,警卫队也被解散;
我又回去当三等警了。
十三
警卫队解散了。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被调到总局里去当差,并且得了
第 125 章
恋耽美
第 125 章
自然得有粮钱哪!为我的小孩念书起见,我得冒下子险,假如从马粮钱里能
弄出块儿八毛的来,孩子至少也可以去私塾了。按说,这个心眼不甚好,可
是我这是卖着命,我并不会骑马呀!我告诉了巡官,我愿意去。他问我会骑
马不会?我没说我会,也没说我不会;他呢,反正找不到别人,也就没究根
儿。
有胆子,天下便没难事。当我头一次和马见面的时候,我就合计好了:
摔死呢,孩子们人孤儿院,不见得比在家里坏;摔不死呢,好,孩子们可以
念书去了。这么一来,我就先不怕马了。我不怕它,它就得怕我,天下的事
不都是如此吗?再说呢,我的腿脚利落,心里又灵,跟那三位会骑马的瞎扯
巴了一会儿,我已经把骑马的招数知道了不少。找了匹老实的,我试了试,
我手心里攥着把汗,可是硬说我有了把握。头几天,我的罪过真不小,混身
像散了一般,屁股上见了血。我咬了牙。等到伤好了,我的胆子更大起来,
而且觉出来骑马的快乐。跑,跑,车多快,我多快,我算是制服了一种动物!
我把马制服了,可是没把粮草钱拿过来,我白冒了险。冯大人家中有十
几匹马呢,另有看马的专人,没有我什么事。我几乎气病了。可是,不久我
又高兴了:冯大人的官职是这么大,这么多,他简直没有回家吃饭的工夫。
我们跟着他出去,一跑就是一天。他当然喽,到处都有饭吃,我们呢?我们
四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跟他交涉,他在哪里吃饭,也得有我们的。冯大人
这个人心眼还不错,他很爱马,爱面子,爱手下的人。我们一对他说,他马
上答应了。这个,可是个便宜。不用往多里说,我们要是一个月准能在外边
白吃半个月的饭,我们不就省下半个月的饭钱吗?我高了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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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大人,我说,很爱面子。当我们去见他交涉饭食的时候,他细细看了
看我们。看了半天,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 “这可不行!”我以为他
是说我们四个人不行呢,敢情不是。他登时要笔墨,写了个条子: “拿这个
见总队长去,教他三天内都办好!”把条子拿下来,我们看了看,原来是教
队长给我们换制服:我们平常的制服是斜纹布的,冯大人现在教换呢子的;
袖口,裤缝,和帽箍,一律要安金绦子。靴子也换,要过膝的马靴。枪要换
上马枪,还另外给一人一把手枪。看完这个条子,连我们自己都觉得不合适:
长官们才能穿呢衣,镶金绦,我们四个是巡警,怎能平白无故的穿上这一套
呢?自然,我们不能去教冯大人收回条子去,可是我们也怪不好意思去见总
队长。总队长要是不敢违抗冯大人,他满可以对我们四个人发发脾气呀!
你猜怎么着?总队长看了条子,连大气没出,照话而行,都给办了。你
就说冯大人有多么大的势力吧!喝!我们四个人可抖起来了,真正细黑呢制
服,镶着黄登登的金绦,过膝的黑度长靴,靴后带着白亮亮的马刺,马枪背
在背后,手枪跨在身旁,枪匣外搭拉着长杏黄穗子。简直可以这么说吧,全
城的巡警的威风都教我们四个人给夺过来了。我们在街上走,站岗的巡警全
都给我们行礼,以为我们是大官儿呢!
当我作裱糊匠的时候,稍微讲究一点的烧活,总得糊上匹菊花青的大马。
现在我穿上这么抖的制服,我到马棚去挑了匹菊花青的马,这匹马非常的闹
手,见了人是连啃带踢;我挑了它,因为我原先糊过这样的马,现在我得骑
上匹活的;菊花青,多么好看呢!这匹马闹手,可是跑起来真作脸,头一低,
嘴角吐着点白沫,长鬃像风吹着一陇春麦,小耳朵立着像两小瓢儿;我只须
一认镫,它就要飞起来。这一辈子,我没有过什么真正得意的事;骑上这匹
菊花青大马,我必得说,我觉到了骄傲与得意!
按说,这回的差事总算过得去了,凭那一身衣裳与那匹马还不值得高高
兴兴的混吗?哼!新制服还没穿过三个月,冯大人吹了台,警卫队也被解散;
我又回去当三等警了。
十三
警卫队解散了。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被调到总局里去当差,并且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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