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天涯[兽人] 作者:叶飞白
雪山去冬之城,再也没有回来,所以我在这里守著他。”老人平静地解释,“我也劝你们不要鲁莽。以为自己非常强大就想单独挑战攀登雪山的兽人,大部分都尸骨无存,只能像这样堆起石块纪念他们。”
原来洞穴里的石堆象征著在登山途中死亡的兽人。秦笙看了卫瀚一眼,如果没有他的话,这家夥肯定能成功上去。
“多久才能等到别的兽人?”
“这……”老人想了想,“并不一定,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下个月。如果等来的是年轻兽人,那你们必须等到人数超过十个的时候上去。如果等来的是有上山经验的兽人,那五六个人一起就足够了。最多……只需要三四个月。”
三四个月?时间有些太久了。
“谢谢您的提醒。”没等秦笙仔细想明白,卫瀚就笑了起来,“我们还是想早点上去。”
秦笙一愣,皱起眉想要反驳,卫瀚却不容他再多说似的,拉起他就走:“老人家,祝您平安。”
“年轻人,你们俩都没有登雪山的经验,不认识路,太危险了。”
“没关系,我们会上去的。”
“等等……”
卫瀚的步伐很快,秦笙加快速度才跟上他,很快就听不见老人的声音了。
“慢著!解释清楚!”秦笙最难习惯的,就是某人这种独断专行、无视别人想法的性格。
“雪山上不能大声说话──”卫瀚停下脚步,挑了挑眉,“呵,我上过雪山──虽然不是这座,你放心吧。”
秦笙不由自主地压低声音:“你一个人没问题,我就未必了。”
“怎麽?你不相信我的能力?”
“……”
“不行,我们绝对不能分开上去。”
“你也不想成为那些石堆之一吧。”
“你和我,绝对能成功到达冬之城。冬之城在半山腰,不在山顶,一天一夜就能上去,就算遇到暴风雪,也不过多困几天。”
“我的速度没这麽快。”秦笙实在无法这麽乐观的估计这段路程。他很了解自己的能力。
“你的速度?”那双乌黑的耳朵动了动,卫瀚忍不住想伸手捏一捏,感受一下毛茸茸的手感。但是,最终他只是拍了拍他的脑袋,笑起来:“你的速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速度。”
秦笙怔住了:这家夥的意思是──
“所以,你只要准备好食物就行了。啧啧,食物的话,几天份比较好呢?雪山上不好打猎,太重也跑不起来……什麽肉比较好吃呢……黔猪兽?四耳兔?”
吃货很欢乐地奔向外面的树林。
作家的话:
热情的邀请呦
接下来就是众望所归的──坐背上
卫小攻:这有啥特别的吗?
秦小受:有啥不能坐的吗?
某白:一般兽人文,不是说兽人兽形只能爱人坐背上咩,连孩子都不能坐哦
☆、浪迹天涯第九章
第九章 攀登雪山
有些时候,吃货的执著是难以理解的。
比如说,明明知道负重有限,带的食物不宜过多,某人却一口气捕获了十天份的猎物。
於是,秦笙不得不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烤肉。
比如说,明明知道自己的食量有限,某人说著不能浪费,一天一夜内吃下了四天份的食物。
於是,秦笙面无表情地看著某人变成兽形狼吞虎咽。虽然他内心对“兽形吃得更多”的说法表示怀疑。
比如说,最後某人不得不忍痛放弃了五天份的食物,全部送给在雪山边居住的那位老人,老人也回赠了好些熟制好的毛皮,给他们御寒用。
秦笙终於对之前没有坚持说服这个吃货的行为感到後悔。但是,老人送的毛皮对他来说是雪中送炭。毕竟他无法保证自己仅仅穿著一件毛皮大衣,就能抵御雪山的风雪。
来到雪山底下的第三天中午,秦笙和卫瀚决定出发了。
卫瀚的兽形非常雄壮威武,肩高超过两米,身长超过四米,加上尾巴将近七米。白色的老虎卧在几根树藤上,秦笙先用树藤把一天份的食物以及其他物资捆在它背部靠後的位置。就算只是一天份的食物,也包括半只黔猪兽和几只四耳兔,仅仅半只黔猪兽的重量就已经超过了他。不过,到了危急的时刻,这些物资都是可以放弃的,兽形的兽人可以半个月不进食,他的抗饿能力可能稍微弱一些,但应该也能坚持六七天。尽管如此,出於谨慎,秦笙在腰上捆了个小包袱,装著一只四耳兔和几个地瓜,有了这些,他们即使被困半个月也仍然可以坚持下去。
秦笙贴身捆的包袱里除了食物之外,还有他的弓箭和矛头,这都是他赖以生存的工具,也带著家人的祝福和期盼,不能丢失。准备好这些,他嘴里叼著骨制匕首,穿上毛皮大衣,再裹上几层毛皮,骑在白虎背部靠前的位置。
白虎看他把自己裹得和虫茧一样,动作非常笨拙,不由得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笑声。
秦笙完全无视了它,在自己的腰部也捆上了树藤,检查一遍後,他趴下上身,将一根固定在白虎腹部的树藤两端分别缠绕在双手中。这似乎和他母亲秦笛提过的“缰绳”有些相像。
白虎从鼻子里喷出气息,站了起来。
目前的重量对於它来说,算不了什麽。
它矫健地奔跑起来,很快就跃上了雪山。
厚厚的白雪漫山遍野,但是,雪山上并非只有“白”一种颜色,冰川聚集在一起,隐约透著蓝色,又美丽又危险。
白虎轻盈地跑过雪原,在雪地上留下浅浅的足迹。但即使以它迅捷的速度,也时不时地会感觉到有些地方正在下陷。它心里很清楚,看起来一览无余的雪原其实才是最危险的,因为雪底下隐藏著深深的缝隙,万一掉下去,那可能就是尸骨无存了。
秦笙的身体几乎全部被兽皮包裹著,只露出一双眼睛。他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反而为雪山的美丽而震撼。在雪山底下时,可能仅仅觉得这是一座纯洁如女神的山峰,但是攀登的时候,每一个兽人都一定会为山峰的雄浑而感叹。不过,不容置疑的是,这绝对是神才能雕琢出的奇瑰美景。
他们的行程很顺利,一下午都没有遇上什麽危险,天气也很不错。
白虎决定连夜继续跑,因为雪山上的天气通常说变就变,现在晴朗无云,转眼间就有暴风雪了。
秦笙没有反对,在这种事情上,毫无经验的他不会随便怀疑同伴的判断。
不过,幸运并没有始终伴随著他们。
入夜没有多久,白虎就听见雷鸣般的声音,它很熟悉这个声音,连忙离开原本的路线。秦笙转过头,震惊地看到雪浪从山上扑下来,也许只是一瞬间,就像雪的瀑布一样冲了过来,一路上摧毁了所有的东西。
白虎能感觉到脚下的冰雪正在震颤,显然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它不由得暗咒了一声,加快速度向远处隐隐露出的黑色岩石跑去。
但是,冰雪碎裂的速度比它想象中要快,它拼尽力气,向前一跃,勉强够住了岩石,而脚下的冰雪已经完全散落,汇成新的雪浪朝山下狂泄而去。
白虎的两只前爪勉强地扎进岩石里,後肢却一时找不到踏脚处。这块岩石是向内倾斜的,下方被冰雪侵蚀得深深的凹了进去。
秦笙很清楚,极短的时间里,他们已经经历了几次死亡的威胁。但他并没有慌张,反应很快地拿起嘴里叼著的匕首──这把匕首就是为这个时候而准备的,割开了绑著物资的树藤。
平时白虎大概感觉不到背上的重量有什麽差别,但是在空中挂著的时候,它背负的重量就像加了两头黔猪兽似的,非常吃力。所以,一半以上的负重消失之後,它松了口气,开始往上爬。爬树对它来说并不困难,但是现在爬的是石头,而且是可能覆盖著冰的石头,它格外小心。
好不容易爬上岩石,白虎也已经筋疲力尽。
“找个能避风的地方,休息一夜再走。”秦笙低声说。
雪山上白雪反射的光线足以让他看得一清二楚,离他们所在的地方不远处就矗立著一块内凹的石头。
白虎缓缓地走过去,卧下身体一动不动。它已经累得连话也不想说了。不过,秦笙对雪山的了解有限,它不得不进行说明:“挖一个坑,顶上盖上雪密封,会暖和一些。”
秦笙点了点头,脱了两层兽皮给它盖上,开始挖坑。
雪比较蓬松,挖坑并不难。秦笙把多余的毛皮脱了,总算恢复了行动能力,挖了一个可以容纳白虎的大坑。等白虎进去之後再用雪盖上,拍紧实。
这个半地下的小雪屋只留了一个可供他钻进去的口子,而他进去之後,又堵了一半,留下一半透气。
雪屋相当狭窄,秦笙紧紧靠著白虎,汲取著它的热量。
其实他心里有些担心,如果这里也被雪潮冲击的话,他们俩或会被掩埋,或会被一起冲走。但是很明显卫瀚已经用尽了力气,急需休息。也许,当初入夜的时候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就不会这麽狼狈了,但是现在後悔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就像卫瀚说的,除非找到山洞,不然雪山上没有什麽绝对安全的地方。或许,这就是山下的老人为什麽强调要和熟悉上山路线的有经验的兽人一起行动的原因。
他的视线通过小小的洞口望著墨色的夜空。
不知什麽时候开始,漫天星辰都失去了踪影,风声越来越大。
难道是祸不单行?
秦笙皱了皱眉,盘算著还剩下多久的路程。背後传来的热量,让他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也许他自己并没有发现,卫瀚的存在,早已经成为他的安全感的重要来源。
挖雪坑也是个力气活,秦笙很快就感觉到疲惫,渐渐睡著了。
在小小的洞口外,雪片旋转著飘落下来,盖了一层又一层。
白虎醒过来的时候,洞口已经被堵住了,它伸出爪子,稍微清理了一些洞口的积雪,发现外面已经暴风雪肆虐了。
它叹了口气,看向紧紧靠在自己腹部、仍然裹成虫茧的人。秦笙的脸几乎完全埋在毛皮中,黑色耳朵的一角从毛皮里露了出来。
两个人被困在暴风雪里,好像比当初一个人被困的时候好多了。
它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孤独。
作家的话:
qaq
会客室都木有亲给我留言。。
好桑心。。
求鼓励~
☆、浪迹天涯第十章
第十章 暴风雪中
秦笙记得,豹族部落的冬天并不严酷,一件毛皮大衣就能够渡过整个冬季。他对於冬季的记忆,幼时是母亲温暖的怀抱以及饥饿,稍长一些之後是被大雪压塌的房子。莱恩回来之後,冬季和其他季节就没有什麽区别了,他教会他在雪里玩耍,带他去凿冰钓鱼,带他去找四耳兔的洞穴……。秦箫和秦筝也出生在冬季,满一岁的第二个冬季他们就化成了兽形,在院子里面打洞捉迷藏,被蓬松的雪压在里面动弹不得。
温暖的回忆,让秦笙最初对雪山之行毫无畏惧,对冬之城充满了希望。
当时的他无知者无畏,始终没想过需要与人结伴同行。假如没有卫瀚的存在,他的尸骨现在也已经躺在某条深深的冰缝底下了。就算没有其他的危险,只是遇上暴风雪,大概也难脱离冻僵的命运。
“秦笙,醒著吗?”
背後的温暖之源发话了。
秦笙动了动,觉得自己的眼睫毛上都似乎落下一层冰渣:“醒著。”
“你要是实在受不了,就吃点东西吧。”
秦笙怀里有他们最後的食物──一个地瓜。
事前他很乐观地估计卫瀚至少可以半个月不进食,而他也能熬七八天。但实际上,寒冷不断地带走他们的热量和体力,四天後,秦笙就已经饿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卫瀚的兽形也瘦了一圈。
所以,那天他们俩分食了这些应急的食物,只留下这个地瓜。
现在,又是四天过去了,暴风雪仍然没有减弱的趋势。
连卫瀚都没想到,暴风雪持续的时间竟然这麽久。“放心,我之前也在暴风雪中被困过,六天六夜没有进食也没什麽。而且,我想,应该快结束了。”
秦笙默默地把地瓜掰成两半。
卫瀚看著他的动作,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秦笙的身体比他弱很多,他也知道半个地瓜对他自己来说只够塞牙缝,但是他并不想拒绝。
两人静静地分食了地瓜。
秦笙再度把脸埋进毛皮里,闭上眼睛打算睡觉。
卫瀚看著他的动作,目光复杂。小小的半个地瓜滑进喉咙的时候,仿佛带著火焰,将他整个腹部乃至内心都烘得非常温暖。
白虎庞大的身躯动了动,紧紧地环住中间的人,长长的尾巴轻轻地、仿佛试探一样,搭在秦笙身上。
虽然饥饿,虽然寒冷,但白虎的情绪前所未有的好转起来。它眯缝著幽蓝色的眼睛,惬意地轻轻摆著尾巴。
秦笙感觉到身上的动静,也没有理会。睡觉是最佳的保存体力的方式,他并不打算浪费多余的精力。但某只明显缩水两圈的老虎却很奇怪地情绪高昂,尾巴不断地做著各种花样,翘起来,折起来,卷起来,喉咙里也发出低低的咕噜咕噜的声音。
也许之前睡得太久了,也许某只老虎发出的声音太扰人了,秦笙酝酿了很久,也没有成功入睡。
“你还想去冰雪城吗?”
“为什麽不去。”
“我想那里可能比冬之城更冷,也许就算你裹成圆形也没什麽用。”
“就算外面再冷,房子里也会温暖很多。而且,冬之城里应该不会太冷。”
“建在雪山半山腰上的城市,就算是在避风的地方,也不会太暖和。”
“你忘了,每个城市都有神殿,神殿里供养著很多雌性。雌性身体很弱,不可能待在很寒冷的地方。”
说起神殿和雌性,卫瀚敏感地听出秦笙语气中的向往和温和。他想起秦笙出门游历的理由,或许这个未成年的家夥还隐藏著最真实的想法。
当然,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兽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通过神殿的试炼,娶一个温柔的雌性,生几个孩子。这样的一生,被很多兽人视为幸福满足的一生。而且,十个兽人里,仅仅只有四五个能够成功地过上这样的生活。剩下的兽人或者和兽人组成家庭,或者怀抱著变强之後娶雌性的想法出门磨练。在别人眼里,这些兽人的一生并不算完美,或者可以说是失败的──也许就连他们自己也这麽认为。
白虎忽然觉得有些无趣,放下自己的尾巴。
它一向认为那些满脑子只有雌性的兽人都非常愚蠢,对於所谓的“幸福满足”也嗤之以鼻。不过,秦笙有这种念头,它的第一反应却不是讽刺,而是淡淡的失落。
它非常突然地不再接话,秦笙不由得抬起眼看向它。
白虎闭上了眼睛,硕大的脑袋搁在自己的前爪上。
秦笙能感觉出它的情绪已经平静了很多,但并不觉得自己的话语里有什麽奇怪的地方。
“我的母亲就来自於冬之城神殿。”
白虎侧了侧脑袋,表示它正在听著。
“她对冬之城的记忆比较模糊……只记得神殿里是四季如春的。”
“也许神殿有神迹。”
“神迹?”
“神殿的祭司和部落的祭司可不一样。部落的祭司顶多会召唤治疗的神迹、成人仪式的神迹、祭祀的神迹。神殿里的祭司还会展示一些改变天气的神迹,甚至据说还有守护和攻击的神迹。”
随著卫瀚的描述,秦笙脑海里的祭司已经是无所不能。
卫瀚并没有告诉他,神殿选拔祭司的严格和残酷。具有祭司天赋的小兽人,幼年就必须离开家,在神殿里接受训练。等到成年的时候,通过一层层的选拔,最终只有十个胜利者留在神殿,其他失败者去往那些祭司老病死亡的部落,还有不少死在选拔的过程里。以召唤神迹的力量决斗带来的伤害,比牙齿和爪子严重多了。而部落里的祭司,一生都不能再用除了治疗、成人、祭祀以外的神迹。
也许是说话费了不少体力,秦笙很快又睡著了。
白虎的尾巴又慢慢地摇起来。它忽然想到,这个未成年的家夥,离通过试炼还早著呢。而且,他能不能通过试炼,也许并不在於他自己的能力。运气也是很重要的,不是吗?
白虎的喉咙里又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它并不想隐藏自己高兴的心情,也没有深究为什麽会为这种事情感到高兴。
或许也因为它高兴的心情,连洞口外的暴风雪都变得顺眼多了。它甚至不觉得被困在这里几天几夜是件不幸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这几天,他怎麽会发现自己以前的日子是那麽枯燥无味呢?
十座城市,如果能一直结伴游历下去──
风的声音渐渐小了,阴沈的云消失了,万道霞光从东方升起来。
白虎挖开洞口,感受著阳光带来的轻微的暖意。它转过头,想唤醒秦笙,对上的却是一双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执著的绿得发亮的眼睛。它忽然觉得,这双眼睛非常漂亮,漂亮得让人不想再移开视线。
作家的话:
我发现自己比较喜欢小攻先开窍的模式
恭喜卫小攻
模模糊糊开窍了~
☆、浪迹天涯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至冬之城
也许接连遇见雪崩和暴风雪已经耗尽了坏运气,之後的行程非常顺利。
尽管不论是秦笙还是卫瀚都冻饿交加,但天黑之前一定能到冬之城的信念支撑著他们继续攀登,卫瀚的速度甚至和刚刚上山时没有什麽区别。
不过,冬之城出现的时候,很突然。
那时两人早已经闻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卯足了劲儿想赶在太阳下山之前到达。但是,当他们转过一个雪坡,那座雄壮的城池就这样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却不由得愣住了。
白虎停下了步子,秦笙直起身,仰视著不远处的宏大建筑群。
这是一座由黑色的石头筑成的城池,坐落在巨大山崖的中央,三面环绕著高耸的崖壁,前面的城墙也与山壁自然相连。整座城池仿佛是神灵凿去了山崖中间的石块,逐渐雕琢而成,二者浑然一体。城池呈倾斜状,最里面也是最上方的是一座宫殿,周围各种各样的建筑都拱卫著宫殿,仿佛有序又仿佛无序地逐渐向外延伸,城墙位於最外、最低的一层,完全没有掩盖住城内的任何建筑。最为奇妙的是,城中不少地方都升起的白雾,让威武的城池多了几分旖旎的气息。
秦笙深深地呼吸著寒冷的空气,终於明白为什麽莱恩说,只有亲眼看到才会感受到那种震撼。看到这座城池之後,他瞬间想到了神迹,心里除了崇敬之外,更有一种兴奋与自豪──原来兽人也能拥有这样的城池!他甚至觉得,这样的城池,绝对不会输给母亲的故乡。
金色的阳光洒在黑色的城池和覆盖著白雪的山壁上,黑白相映的城市好像正在无言地召唤著他们。
白虎再次奔跑起来,就像箭一样朝著黑色的城市射去。
进入冬之城後,卫瀚就化回了人形。
和秦笙猜想得一样,冬之城内比城外要暖和很多,一件毛皮大衣就足够了。卫瀚甚至仍然赤裸著上身,也并不觉得非常难以忍受。
两人站在街道上,秦笙不著痕迹地观察著来来往往的兽人和极少数的雌性,卫瀚四处观望,仔细打量旁边房子上刻的字。
“城池和部落不同,常年住在城里的家庭非常少,也不会随意邀请外人住宿。”他向秦笙说明自己的想法,“所以这里有专门的旅店,供我们这样的游历兽人休息。”
“旅店……我知道,那……在哪里?”
“我们俩要是这样进去,会被人赶出来的。”卫瀚笑起来。秦笙没有游历的经验,脸上却没有过分好奇的表情,只是说话的时候才会隐约有点异样。在他看来,用面无表情掩饰不习惯和紧张的他,实在是……有趣得很。
“是因为我们刚进城,没有去见族长?”
“城池里没有族长,由神殿管理一切。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旅店住宿吃饭都是要钱的。”
“钱?”
“一种雕刻著花纹的长条石头。”
第一次听说“钱”这种东西存在的秦笙深深觉得莱恩漏了很多东西没说。而且,他非常确信,他们现在身上不可能有这种东西。
卫瀚忍著笑,看他纠结不已地翻著腰上的小包袱。
当然,这样是翻不出钱来的。
“钱……可以拿东西换吗?”不过,卫瀚没能欣赏太久,秦笙很快就抓住了重点。
卫瀚颇有些遗憾,动手把他还来不及脱下的毛皮给扒了两层下来:“这个就行。我没想到冬之城里这麽暖和,看来你暂时可以离开它们了。”
他语气特别轻松,好像早就打算好了。秦笙忽然有点怀疑他当初故意打了那麽多猎物,就是为了送给老人之後能够获得老人回赠的兽皮。毕竟,熟制好的兽皮不仅能够御寒,还能够交换钱,简直太适合他们了。
不得不说,就算这是一个吃货,但首先他也是一个强大的兽人,多余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秦笙默默地回想著自己做过的事情,以及卫瀚做过的事情。假如有一天,他做一件事能想到这件事的後续发展,那就是一种成长吧。
卫瀚走进一座刻著“衣服”的房屋,没多久就出来了。
“你看,这就是钱。”
秦笙看著他手心里小小的袋子。袋子里装了十几块透明的石头,上面雕刻著雪山和冬之城神殿。他记得,莱恩曾经送给母亲十几块小小的透明石头,母亲欣喜若狂地将它们串成项链,称之为“水晶”。这根本不是普通的石头。
“不同城池的石币不一样呢。我们风雨城刻的是峡谷和风雨城神殿,而且是绿色的。”卫瀚将袋子扔进他怀里,“装起来吧。我打听过了,城里有十家旅店,最便宜的靠近城门,一人一天吃饭住宿只要一个石币。”
最便宜?秦笙面无表情地拎了拎小小的钱袋子。
卫瀚不禁勾起了唇角:“这些毛皮虽然熟制过了,但因为比较常见,所以换不了多少钱。那家店主告诉我,如果是一只雪狐,他愿意出两百个石币。毕竟,有的雌性就喜欢雪白色的毛皮。”说著,他的话里不免多了些讽刺。
秦笙默默地估算了一下,一只雪狐就可以供人吃住两百天,那麽一件雪狐毛皮大衣起码能让他们俩在冬之城待一千天──三十三个月──一年半,养活雌性果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我明天出城找一找,十几个石币确实不够。”
“我……”
秦笙很想说我也去,但是对著卫瀚的笑脸却没办法说出口,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能力在雪山上打猎。卫瀚一个人外出的话,肯定安全多了。
“走吧,我都饿坏了。”卫瀚很自然地拉著他往城门的方向走,顺便转移了话题:“你想过要在这里待多久吗?”
“一个月。”秦笙想了想。冬之城是很不错,但他们还要去别的城市,不可能在一个城市待太长的时间。
“物资都丢光了,最好补充一些再上路。”
“需要补充的不多。”
“我去打猎的时候,你可以在城里多走一走,看看有没有什麽特别的东西──比如说调料啊什麽的。”
“……”
吃货的大业始终是无法动摇的。
作家的话:
吃货腹黑攻……
总觉得很萌……
ps:秦小受算术没算错哦,他们一年二十四个月
☆、浪迹天涯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街头巷尾
靠近城门的旅店其实是一座山洞,掀开兽皮做的门帘,吆喝声、大笑声、怒吼声交杂在一起,就像部落里的祭祀日一样热闹。
但秦笙并不习惯有这麽多兽人的场合,而且,他能感觉到许多视线停留在他的耳朵上。尽管不是恶意的视线,不过,足以让他觉得不舒服。
卫瀚向他要了六个石币交给店主,拉著他往里走:“等我猎了雪狐回来,我们就换地方。”
秦笙目不斜视地随著他穿过嘈杂的人群,钻入後面的小洞口。
顺著小洞口的通道往下走,里面又是一个大洞穴,地上铺著各种各样的兽皮,加上不同种类的兽人的体味夹杂在一起,格外难闻。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几缕寒冷的风从隐蔽的石缝里钻进来,稍微吹散了洞穴里的气味,却也让温度下降了不少。
两人都没想到,最便宜的旅店原来是这样。秦笙虽然不奢望像家里一样有被褥可盖,但旅店不应该起码提供一张床铺吗?卫瀚以前也没住过这样的旅店,地上铺的兽皮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兽人睡过了,或者有多少天没有清洁过了,又黑又干又僵硬。
可是,少得可怜的石币是经不起挑剔的。
“……熬几天吧,起码比野外暖和一些。”卫瀚很勉强地弯了弯嘴唇。
秦笙默默地点头。
两人找了个避风的角落,没多久店主就把食物送过来了。
这时候,两人已经饿得见什麽都能吞下了。所以,尽管卫瀚心里不断地腹诽著,他还是吃光了所有的食物。秦笙从小就没吃过这样糟糕的烤肉,就算是饥不择食,也不能掩盖这些食物本身的失败。
饱腹之後,卫瀚化成了兽形,把秦笙圈了起来。
两人这些天都是这麽睡的,并不觉得奇怪。秦笙非常熟练地挪了挪,靠著白虎最温暖柔软的腹部睡著了。白虎很满意地把大脑袋搁在前爪上,注视著一个个陆陆续续回到洞穴准备睡觉的兽人。也许因为空铺位太多,也许白虎表露的意思太明显,直到白虎睡著之前,他们附近的铺位上一个兽人也没有。
第二天一早,卫瀚出发去捕猎,秦笙在旅店的外洞穴里吃完无法形容味道的早饭,想到昨天某个吃货的叮嘱,於是也出门了。
他记得昨天换石币的地方似乎有不少专门的交换物品的“店”,既然有衣服,肯定也会有食物。虽然只剩下十个石币,但是调料这种东西应该并不少见。
不过,他错了。
从冬之城的最外层开始,一直找到最里层,他也没找到刻著“调料”两个字的店。冬之城里最多的是旅店,其次是“食物”和“衣服”店,另外还有“饰品”等各种各样的招揽雌性的店面。
秦笙并不是个轻易放弃的人,他仔细地想了想自己之前的假设,终於发现了问题。冬之城和普通部落不同,常住的居民非常少,绝大多数都是游历的兽人。雪山上的新鲜猎物以及其他物资有限,必然有人定期从雪山下带来食物和盐、调料等物资。这些食物和物资大部分存在旅店里,被来冬之城的游历兽人吃掉。对於这些兽人来说,盐和调料什麽的都是不必要的,吃现成的就行了。剩下小部分猎物进入其他的店,成为当地居民的食物。也就是说,当地人肯定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盐和调料,也只有他们才需要这些。
想清楚之後,秦笙决定找一位容易辨认的雌性问清楚。至於兽人,一时半会,他实在分辨不出哪些是冬之城的居民,哪些是游历兽人。
不过,再度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这里的雌性好像特别警戒,他一靠近,她们就匆匆地走开,对他的呼喊也充耳不闻。
秦笙从来没想到,自己会遭到雌性如此明白的拒绝──而且是毫无理由的拒绝。
尝试几次後,秦笙决定直接去问最近一家店的店主。
离他最近的,是一家“食物”的店面,走进去,就能闻见浓郁的烤肉的香味。不过,墙面上刻著的价格足以让他却步──十个石币管饱。
“欢迎欢迎,请问这位勇士,有没有特别喜欢吃的肉类?”大胡子店主很热情。
“请问
恋耽美
雪山去冬之城,再也没有回来,所以我在这里守著他。”老人平静地解释,“我也劝你们不要鲁莽。以为自己非常强大就想单独挑战攀登雪山的兽人,大部分都尸骨无存,只能像这样堆起石块纪念他们。”
原来洞穴里的石堆象征著在登山途中死亡的兽人。秦笙看了卫瀚一眼,如果没有他的话,这家夥肯定能成功上去。
“多久才能等到别的兽人?”
“这……”老人想了想,“并不一定,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下个月。如果等来的是年轻兽人,那你们必须等到人数超过十个的时候上去。如果等来的是有上山经验的兽人,那五六个人一起就足够了。最多……只需要三四个月。”
三四个月?时间有些太久了。
“谢谢您的提醒。”没等秦笙仔细想明白,卫瀚就笑了起来,“我们还是想早点上去。”
秦笙一愣,皱起眉想要反驳,卫瀚却不容他再多说似的,拉起他就走:“老人家,祝您平安。”
“年轻人,你们俩都没有登雪山的经验,不认识路,太危险了。”
“没关系,我们会上去的。”
“等等……”
卫瀚的步伐很快,秦笙加快速度才跟上他,很快就听不见老人的声音了。
“慢著!解释清楚!”秦笙最难习惯的,就是某人这种独断专行、无视别人想法的性格。
“雪山上不能大声说话──”卫瀚停下脚步,挑了挑眉,“呵,我上过雪山──虽然不是这座,你放心吧。”
秦笙不由自主地压低声音:“你一个人没问题,我就未必了。”
“怎麽?你不相信我的能力?”
“……”
“不行,我们绝对不能分开上去。”
“你也不想成为那些石堆之一吧。”
“你和我,绝对能成功到达冬之城。冬之城在半山腰,不在山顶,一天一夜就能上去,就算遇到暴风雪,也不过多困几天。”
“我的速度没这麽快。”秦笙实在无法这麽乐观的估计这段路程。他很了解自己的能力。
“你的速度?”那双乌黑的耳朵动了动,卫瀚忍不住想伸手捏一捏,感受一下毛茸茸的手感。但是,最终他只是拍了拍他的脑袋,笑起来:“你的速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速度。”
秦笙怔住了:这家夥的意思是──
“所以,你只要准备好食物就行了。啧啧,食物的话,几天份比较好呢?雪山上不好打猎,太重也跑不起来……什麽肉比较好吃呢……黔猪兽?四耳兔?”
吃货很欢乐地奔向外面的树林。
作家的话:
热情的邀请呦
接下来就是众望所归的──坐背上
卫小攻:这有啥特别的吗?
秦小受:有啥不能坐的吗?
某白:一般兽人文,不是说兽人兽形只能爱人坐背上咩,连孩子都不能坐哦
☆、浪迹天涯第九章
第九章 攀登雪山
有些时候,吃货的执著是难以理解的。
比如说,明明知道负重有限,带的食物不宜过多,某人却一口气捕获了十天份的猎物。
於是,秦笙不得不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烤肉。
比如说,明明知道自己的食量有限,某人说著不能浪费,一天一夜内吃下了四天份的食物。
於是,秦笙面无表情地看著某人变成兽形狼吞虎咽。虽然他内心对“兽形吃得更多”的说法表示怀疑。
比如说,最後某人不得不忍痛放弃了五天份的食物,全部送给在雪山边居住的那位老人,老人也回赠了好些熟制好的毛皮,给他们御寒用。
秦笙终於对之前没有坚持说服这个吃货的行为感到後悔。但是,老人送的毛皮对他来说是雪中送炭。毕竟他无法保证自己仅仅穿著一件毛皮大衣,就能抵御雪山的风雪。
来到雪山底下的第三天中午,秦笙和卫瀚决定出发了。
卫瀚的兽形非常雄壮威武,肩高超过两米,身长超过四米,加上尾巴将近七米。白色的老虎卧在几根树藤上,秦笙先用树藤把一天份的食物以及其他物资捆在它背部靠後的位置。就算只是一天份的食物,也包括半只黔猪兽和几只四耳兔,仅仅半只黔猪兽的重量就已经超过了他。不过,到了危急的时刻,这些物资都是可以放弃的,兽形的兽人可以半个月不进食,他的抗饿能力可能稍微弱一些,但应该也能坚持六七天。尽管如此,出於谨慎,秦笙在腰上捆了个小包袱,装著一只四耳兔和几个地瓜,有了这些,他们即使被困半个月也仍然可以坚持下去。
秦笙贴身捆的包袱里除了食物之外,还有他的弓箭和矛头,这都是他赖以生存的工具,也带著家人的祝福和期盼,不能丢失。准备好这些,他嘴里叼著骨制匕首,穿上毛皮大衣,再裹上几层毛皮,骑在白虎背部靠前的位置。
白虎看他把自己裹得和虫茧一样,动作非常笨拙,不由得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笑声。
秦笙完全无视了它,在自己的腰部也捆上了树藤,检查一遍後,他趴下上身,将一根固定在白虎腹部的树藤两端分别缠绕在双手中。这似乎和他母亲秦笛提过的“缰绳”有些相像。
白虎从鼻子里喷出气息,站了起来。
目前的重量对於它来说,算不了什麽。
它矫健地奔跑起来,很快就跃上了雪山。
厚厚的白雪漫山遍野,但是,雪山上并非只有“白”一种颜色,冰川聚集在一起,隐约透著蓝色,又美丽又危险。
白虎轻盈地跑过雪原,在雪地上留下浅浅的足迹。但即使以它迅捷的速度,也时不时地会感觉到有些地方正在下陷。它心里很清楚,看起来一览无余的雪原其实才是最危险的,因为雪底下隐藏著深深的缝隙,万一掉下去,那可能就是尸骨无存了。
秦笙的身体几乎全部被兽皮包裹著,只露出一双眼睛。他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反而为雪山的美丽而震撼。在雪山底下时,可能仅仅觉得这是一座纯洁如女神的山峰,但是攀登的时候,每一个兽人都一定会为山峰的雄浑而感叹。不过,不容置疑的是,这绝对是神才能雕琢出的奇瑰美景。
他们的行程很顺利,一下午都没有遇上什麽危险,天气也很不错。
白虎决定连夜继续跑,因为雪山上的天气通常说变就变,现在晴朗无云,转眼间就有暴风雪了。
秦笙没有反对,在这种事情上,毫无经验的他不会随便怀疑同伴的判断。
不过,幸运并没有始终伴随著他们。
入夜没有多久,白虎就听见雷鸣般的声音,它很熟悉这个声音,连忙离开原本的路线。秦笙转过头,震惊地看到雪浪从山上扑下来,也许只是一瞬间,就像雪的瀑布一样冲了过来,一路上摧毁了所有的东西。
白虎能感觉到脚下的冰雪正在震颤,显然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它不由得暗咒了一声,加快速度向远处隐隐露出的黑色岩石跑去。
但是,冰雪碎裂的速度比它想象中要快,它拼尽力气,向前一跃,勉强够住了岩石,而脚下的冰雪已经完全散落,汇成新的雪浪朝山下狂泄而去。
白虎的两只前爪勉强地扎进岩石里,後肢却一时找不到踏脚处。这块岩石是向内倾斜的,下方被冰雪侵蚀得深深的凹了进去。
秦笙很清楚,极短的时间里,他们已经经历了几次死亡的威胁。但他并没有慌张,反应很快地拿起嘴里叼著的匕首──这把匕首就是为这个时候而准备的,割开了绑著物资的树藤。
平时白虎大概感觉不到背上的重量有什麽差别,但是在空中挂著的时候,它背负的重量就像加了两头黔猪兽似的,非常吃力。所以,一半以上的负重消失之後,它松了口气,开始往上爬。爬树对它来说并不困难,但是现在爬的是石头,而且是可能覆盖著冰的石头,它格外小心。
好不容易爬上岩石,白虎也已经筋疲力尽。
“找个能避风的地方,休息一夜再走。”秦笙低声说。
雪山上白雪反射的光线足以让他看得一清二楚,离他们所在的地方不远处就矗立著一块内凹的石头。
白虎缓缓地走过去,卧下身体一动不动。它已经累得连话也不想说了。不过,秦笙对雪山的了解有限,它不得不进行说明:“挖一个坑,顶上盖上雪密封,会暖和一些。”
秦笙点了点头,脱了两层兽皮给它盖上,开始挖坑。
雪比较蓬松,挖坑并不难。秦笙把多余的毛皮脱了,总算恢复了行动能力,挖了一个可以容纳白虎的大坑。等白虎进去之後再用雪盖上,拍紧实。
这个半地下的小雪屋只留了一个可供他钻进去的口子,而他进去之後,又堵了一半,留下一半透气。
雪屋相当狭窄,秦笙紧紧靠著白虎,汲取著它的热量。
其实他心里有些担心,如果这里也被雪潮冲击的话,他们俩或会被掩埋,或会被一起冲走。但是很明显卫瀚已经用尽了力气,急需休息。也许,当初入夜的时候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就不会这麽狼狈了,但是现在後悔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就像卫瀚说的,除非找到山洞,不然雪山上没有什麽绝对安全的地方。或许,这就是山下的老人为什麽强调要和熟悉上山路线的有经验的兽人一起行动的原因。
他的视线通过小小的洞口望著墨色的夜空。
不知什麽时候开始,漫天星辰都失去了踪影,风声越来越大。
难道是祸不单行?
秦笙皱了皱眉,盘算著还剩下多久的路程。背後传来的热量,让他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也许他自己并没有发现,卫瀚的存在,早已经成为他的安全感的重要来源。
挖雪坑也是个力气活,秦笙很快就感觉到疲惫,渐渐睡著了。
在小小的洞口外,雪片旋转著飘落下来,盖了一层又一层。
白虎醒过来的时候,洞口已经被堵住了,它伸出爪子,稍微清理了一些洞口的积雪,发现外面已经暴风雪肆虐了。
它叹了口气,看向紧紧靠在自己腹部、仍然裹成虫茧的人。秦笙的脸几乎完全埋在毛皮中,黑色耳朵的一角从毛皮里露了出来。
两个人被困在暴风雪里,好像比当初一个人被困的时候好多了。
它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孤独。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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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天涯第十章
第十章 暴风雪中
秦笙记得,豹族部落的冬天并不严酷,一件毛皮大衣就能够渡过整个冬季。他对於冬季的记忆,幼时是母亲温暖的怀抱以及饥饿,稍长一些之後是被大雪压塌的房子。莱恩回来之後,冬季和其他季节就没有什麽区别了,他教会他在雪里玩耍,带他去凿冰钓鱼,带他去找四耳兔的洞穴……。秦箫和秦筝也出生在冬季,满一岁的第二个冬季他们就化成了兽形,在院子里面打洞捉迷藏,被蓬松的雪压在里面动弹不得。
温暖的回忆,让秦笙最初对雪山之行毫无畏惧,对冬之城充满了希望。
当时的他无知者无畏,始终没想过需要与人结伴同行。假如没有卫瀚的存在,他的尸骨现在也已经躺在某条深深的冰缝底下了。就算没有其他的危险,只是遇上暴风雪,大概也难脱离冻僵的命运。
“秦笙,醒著吗?”
背後的温暖之源发话了。
秦笙动了动,觉得自己的眼睫毛上都似乎落下一层冰渣:“醒著。”
“你要是实在受不了,就吃点东西吧。”
秦笙怀里有他们最後的食物──一个地瓜。
事前他很乐观地估计卫瀚至少可以半个月不进食,而他也能熬七八天。但实际上,寒冷不断地带走他们的热量和体力,四天後,秦笙就已经饿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卫瀚的兽形也瘦了一圈。
所以,那天他们俩分食了这些应急的食物,只留下这个地瓜。
现在,又是四天过去了,暴风雪仍然没有减弱的趋势。
连卫瀚都没想到,暴风雪持续的时间竟然这麽久。“放心,我之前也在暴风雪中被困过,六天六夜没有进食也没什麽。而且,我想,应该快结束了。”
秦笙默默地把地瓜掰成两半。
卫瀚看著他的动作,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秦笙的身体比他弱很多,他也知道半个地瓜对他自己来说只够塞牙缝,但是他并不想拒绝。
两人静静地分食了地瓜。
秦笙再度把脸埋进毛皮里,闭上眼睛打算睡觉。
卫瀚看著他的动作,目光复杂。小小的半个地瓜滑进喉咙的时候,仿佛带著火焰,将他整个腹部乃至内心都烘得非常温暖。
白虎庞大的身躯动了动,紧紧地环住中间的人,长长的尾巴轻轻地、仿佛试探一样,搭在秦笙身上。
虽然饥饿,虽然寒冷,但白虎的情绪前所未有的好转起来。它眯缝著幽蓝色的眼睛,惬意地轻轻摆著尾巴。
秦笙感觉到身上的动静,也没有理会。睡觉是最佳的保存体力的方式,他并不打算浪费多余的精力。但某只明显缩水两圈的老虎却很奇怪地情绪高昂,尾巴不断地做著各种花样,翘起来,折起来,卷起来,喉咙里也发出低低的咕噜咕噜的声音。
也许之前睡得太久了,也许某只老虎发出的声音太扰人了,秦笙酝酿了很久,也没有成功入睡。
“你还想去冰雪城吗?”
“为什麽不去。”
“我想那里可能比冬之城更冷,也许就算你裹成圆形也没什麽用。”
“就算外面再冷,房子里也会温暖很多。而且,冬之城里应该不会太冷。”
“建在雪山半山腰上的城市,就算是在避风的地方,也不会太暖和。”
“你忘了,每个城市都有神殿,神殿里供养著很多雌性。雌性身体很弱,不可能待在很寒冷的地方。”
说起神殿和雌性,卫瀚敏感地听出秦笙语气中的向往和温和。他想起秦笙出门游历的理由,或许这个未成年的家夥还隐藏著最真实的想法。
当然,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兽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通过神殿的试炼,娶一个温柔的雌性,生几个孩子。这样的一生,被很多兽人视为幸福满足的一生。而且,十个兽人里,仅仅只有四五个能够成功地过上这样的生活。剩下的兽人或者和兽人组成家庭,或者怀抱著变强之後娶雌性的想法出门磨练。在别人眼里,这些兽人的一生并不算完美,或者可以说是失败的──也许就连他们自己也这麽认为。
白虎忽然觉得有些无趣,放下自己的尾巴。
它一向认为那些满脑子只有雌性的兽人都非常愚蠢,对於所谓的“幸福满足”也嗤之以鼻。不过,秦笙有这种念头,它的第一反应却不是讽刺,而是淡淡的失落。
它非常突然地不再接话,秦笙不由得抬起眼看向它。
白虎闭上了眼睛,硕大的脑袋搁在自己的前爪上。
秦笙能感觉出它的情绪已经平静了很多,但并不觉得自己的话语里有什麽奇怪的地方。
“我的母亲就来自於冬之城神殿。”
白虎侧了侧脑袋,表示它正在听著。
“她对冬之城的记忆比较模糊……只记得神殿里是四季如春的。”
“也许神殿有神迹。”
“神迹?”
“神殿的祭司和部落的祭司可不一样。部落的祭司顶多会召唤治疗的神迹、成人仪式的神迹、祭祀的神迹。神殿里的祭司还会展示一些改变天气的神迹,甚至据说还有守护和攻击的神迹。”
随著卫瀚的描述,秦笙脑海里的祭司已经是无所不能。
卫瀚并没有告诉他,神殿选拔祭司的严格和残酷。具有祭司天赋的小兽人,幼年就必须离开家,在神殿里接受训练。等到成年的时候,通过一层层的选拔,最终只有十个胜利者留在神殿,其他失败者去往那些祭司老病死亡的部落,还有不少死在选拔的过程里。以召唤神迹的力量决斗带来的伤害,比牙齿和爪子严重多了。而部落里的祭司,一生都不能再用除了治疗、成人、祭祀以外的神迹。
也许是说话费了不少体力,秦笙很快又睡著了。
白虎的尾巴又慢慢地摇起来。它忽然想到,这个未成年的家夥,离通过试炼还早著呢。而且,他能不能通过试炼,也许并不在於他自己的能力。运气也是很重要的,不是吗?
白虎的喉咙里又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它并不想隐藏自己高兴的心情,也没有深究为什麽会为这种事情感到高兴。
或许也因为它高兴的心情,连洞口外的暴风雪都变得顺眼多了。它甚至不觉得被困在这里几天几夜是件不幸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这几天,他怎麽会发现自己以前的日子是那麽枯燥无味呢?
十座城市,如果能一直结伴游历下去──
风的声音渐渐小了,阴沈的云消失了,万道霞光从东方升起来。
白虎挖开洞口,感受著阳光带来的轻微的暖意。它转过头,想唤醒秦笙,对上的却是一双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执著的绿得发亮的眼睛。它忽然觉得,这双眼睛非常漂亮,漂亮得让人不想再移开视线。
作家的话:
我发现自己比较喜欢小攻先开窍的模式
恭喜卫小攻
模模糊糊开窍了~
☆、浪迹天涯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至冬之城
也许接连遇见雪崩和暴风雪已经耗尽了坏运气,之後的行程非常顺利。
尽管不论是秦笙还是卫瀚都冻饿交加,但天黑之前一定能到冬之城的信念支撑著他们继续攀登,卫瀚的速度甚至和刚刚上山时没有什麽区别。
不过,冬之城出现的时候,很突然。
那时两人早已经闻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卯足了劲儿想赶在太阳下山之前到达。但是,当他们转过一个雪坡,那座雄壮的城池就这样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却不由得愣住了。
白虎停下了步子,秦笙直起身,仰视著不远处的宏大建筑群。
这是一座由黑色的石头筑成的城池,坐落在巨大山崖的中央,三面环绕著高耸的崖壁,前面的城墙也与山壁自然相连。整座城池仿佛是神灵凿去了山崖中间的石块,逐渐雕琢而成,二者浑然一体。城池呈倾斜状,最里面也是最上方的是一座宫殿,周围各种各样的建筑都拱卫著宫殿,仿佛有序又仿佛无序地逐渐向外延伸,城墙位於最外、最低的一层,完全没有掩盖住城内的任何建筑。最为奇妙的是,城中不少地方都升起的白雾,让威武的城池多了几分旖旎的气息。
秦笙深深地呼吸著寒冷的空气,终於明白为什麽莱恩说,只有亲眼看到才会感受到那种震撼。看到这座城池之後,他瞬间想到了神迹,心里除了崇敬之外,更有一种兴奋与自豪──原来兽人也能拥有这样的城池!他甚至觉得,这样的城池,绝对不会输给母亲的故乡。
金色的阳光洒在黑色的城池和覆盖著白雪的山壁上,黑白相映的城市好像正在无言地召唤著他们。
白虎再次奔跑起来,就像箭一样朝著黑色的城市射去。
进入冬之城後,卫瀚就化回了人形。
和秦笙猜想得一样,冬之城内比城外要暖和很多,一件毛皮大衣就足够了。卫瀚甚至仍然赤裸著上身,也并不觉得非常难以忍受。
两人站在街道上,秦笙不著痕迹地观察著来来往往的兽人和极少数的雌性,卫瀚四处观望,仔细打量旁边房子上刻的字。
“城池和部落不同,常年住在城里的家庭非常少,也不会随意邀请外人住宿。”他向秦笙说明自己的想法,“所以这里有专门的旅店,供我们这样的游历兽人休息。”
“旅店……我知道,那……在哪里?”
“我们俩要是这样进去,会被人赶出来的。”卫瀚笑起来。秦笙没有游历的经验,脸上却没有过分好奇的表情,只是说话的时候才会隐约有点异样。在他看来,用面无表情掩饰不习惯和紧张的他,实在是……有趣得很。
“是因为我们刚进城,没有去见族长?”
“城池里没有族长,由神殿管理一切。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旅店住宿吃饭都是要钱的。”
“钱?”
“一种雕刻著花纹的长条石头。”
第一次听说“钱”这种东西存在的秦笙深深觉得莱恩漏了很多东西没说。而且,他非常确信,他们现在身上不可能有这种东西。
卫瀚忍著笑,看他纠结不已地翻著腰上的小包袱。
当然,这样是翻不出钱来的。
“钱……可以拿东西换吗?”不过,卫瀚没能欣赏太久,秦笙很快就抓住了重点。
卫瀚颇有些遗憾,动手把他还来不及脱下的毛皮给扒了两层下来:“这个就行。我没想到冬之城里这麽暖和,看来你暂时可以离开它们了。”
他语气特别轻松,好像早就打算好了。秦笙忽然有点怀疑他当初故意打了那麽多猎物,就是为了送给老人之後能够获得老人回赠的兽皮。毕竟,熟制好的兽皮不仅能够御寒,还能够交换钱,简直太适合他们了。
不得不说,就算这是一个吃货,但首先他也是一个强大的兽人,多余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秦笙默默地回想著自己做过的事情,以及卫瀚做过的事情。假如有一天,他做一件事能想到这件事的後续发展,那就是一种成长吧。
卫瀚走进一座刻著“衣服”的房屋,没多久就出来了。
“你看,这就是钱。”
秦笙看著他手心里小小的袋子。袋子里装了十几块透明的石头,上面雕刻著雪山和冬之城神殿。他记得,莱恩曾经送给母亲十几块小小的透明石头,母亲欣喜若狂地将它们串成项链,称之为“水晶”。这根本不是普通的石头。
“不同城池的石币不一样呢。我们风雨城刻的是峡谷和风雨城神殿,而且是绿色的。”卫瀚将袋子扔进他怀里,“装起来吧。我打听过了,城里有十家旅店,最便宜的靠近城门,一人一天吃饭住宿只要一个石币。”
最便宜?秦笙面无表情地拎了拎小小的钱袋子。
卫瀚不禁勾起了唇角:“这些毛皮虽然熟制过了,但因为比较常见,所以换不了多少钱。那家店主告诉我,如果是一只雪狐,他愿意出两百个石币。毕竟,有的雌性就喜欢雪白色的毛皮。”说著,他的话里不免多了些讽刺。
秦笙默默地估算了一下,一只雪狐就可以供人吃住两百天,那麽一件雪狐毛皮大衣起码能让他们俩在冬之城待一千天──三十三个月──一年半,养活雌性果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我明天出城找一找,十几个石币确实不够。”
“我……”
秦笙很想说我也去,但是对著卫瀚的笑脸却没办法说出口,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能力在雪山上打猎。卫瀚一个人外出的话,肯定安全多了。
“走吧,我都饿坏了。”卫瀚很自然地拉著他往城门的方向走,顺便转移了话题:“你想过要在这里待多久吗?”
“一个月。”秦笙想了想。冬之城是很不错,但他们还要去别的城市,不可能在一个城市待太长的时间。
“物资都丢光了,最好补充一些再上路。”
“需要补充的不多。”
“我去打猎的时候,你可以在城里多走一走,看看有没有什麽特别的东西──比如说调料啊什麽的。”
“……”
吃货的大业始终是无法动摇的。
作家的话:
吃货腹黑攻……
总觉得很萌……
ps:秦小受算术没算错哦,他们一年二十四个月
☆、浪迹天涯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街头巷尾
靠近城门的旅店其实是一座山洞,掀开兽皮做的门帘,吆喝声、大笑声、怒吼声交杂在一起,就像部落里的祭祀日一样热闹。
但秦笙并不习惯有这麽多兽人的场合,而且,他能感觉到许多视线停留在他的耳朵上。尽管不是恶意的视线,不过,足以让他觉得不舒服。
卫瀚向他要了六个石币交给店主,拉著他往里走:“等我猎了雪狐回来,我们就换地方。”
秦笙目不斜视地随著他穿过嘈杂的人群,钻入後面的小洞口。
顺著小洞口的通道往下走,里面又是一个大洞穴,地上铺著各种各样的兽皮,加上不同种类的兽人的体味夹杂在一起,格外难闻。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几缕寒冷的风从隐蔽的石缝里钻进来,稍微吹散了洞穴里的气味,却也让温度下降了不少。
两人都没想到,最便宜的旅店原来是这样。秦笙虽然不奢望像家里一样有被褥可盖,但旅店不应该起码提供一张床铺吗?卫瀚以前也没住过这样的旅店,地上铺的兽皮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兽人睡过了,或者有多少天没有清洁过了,又黑又干又僵硬。
可是,少得可怜的石币是经不起挑剔的。
“……熬几天吧,起码比野外暖和一些。”卫瀚很勉强地弯了弯嘴唇。
秦笙默默地点头。
两人找了个避风的角落,没多久店主就把食物送过来了。
这时候,两人已经饿得见什麽都能吞下了。所以,尽管卫瀚心里不断地腹诽著,他还是吃光了所有的食物。秦笙从小就没吃过这样糟糕的烤肉,就算是饥不择食,也不能掩盖这些食物本身的失败。
饱腹之後,卫瀚化成了兽形,把秦笙圈了起来。
两人这些天都是这麽睡的,并不觉得奇怪。秦笙非常熟练地挪了挪,靠著白虎最温暖柔软的腹部睡著了。白虎很满意地把大脑袋搁在前爪上,注视著一个个陆陆续续回到洞穴准备睡觉的兽人。也许因为空铺位太多,也许白虎表露的意思太明显,直到白虎睡著之前,他们附近的铺位上一个兽人也没有。
第二天一早,卫瀚出发去捕猎,秦笙在旅店的外洞穴里吃完无法形容味道的早饭,想到昨天某个吃货的叮嘱,於是也出门了。
他记得昨天换石币的地方似乎有不少专门的交换物品的“店”,既然有衣服,肯定也会有食物。虽然只剩下十个石币,但是调料这种东西应该并不少见。
不过,他错了。
从冬之城的最外层开始,一直找到最里层,他也没找到刻著“调料”两个字的店。冬之城里最多的是旅店,其次是“食物”和“衣服”店,另外还有“饰品”等各种各样的招揽雌性的店面。
秦笙并不是个轻易放弃的人,他仔细地想了想自己之前的假设,终於发现了问题。冬之城和普通部落不同,常住的居民非常少,绝大多数都是游历的兽人。雪山上的新鲜猎物以及其他物资有限,必然有人定期从雪山下带来食物和盐、调料等物资。这些食物和物资大部分存在旅店里,被来冬之城的游历兽人吃掉。对於这些兽人来说,盐和调料什麽的都是不必要的,吃现成的就行了。剩下小部分猎物进入其他的店,成为当地居民的食物。也就是说,当地人肯定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盐和调料,也只有他们才需要这些。
想清楚之後,秦笙决定找一位容易辨认的雌性问清楚。至於兽人,一时半会,他实在分辨不出哪些是冬之城的居民,哪些是游历兽人。
不过,再度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这里的雌性好像特别警戒,他一靠近,她们就匆匆地走开,对他的呼喊也充耳不闻。
秦笙从来没想到,自己会遭到雌性如此明白的拒绝──而且是毫无理由的拒绝。
尝试几次後,秦笙决定直接去问最近一家店的店主。
离他最近的,是一家“食物”的店面,走进去,就能闻见浓郁的烤肉的香味。不过,墙面上刻著的价格足以让他却步──十个石币管饱。
“欢迎欢迎,请问这位勇士,有没有特别喜欢吃的肉类?”大胡子店主很热情。
“请问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