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那一个会无条件惯着冯茗的傻子姐姐,早就不存在于世间了。
    回到娘家,桑洱很自然地住进了原主以前的闺房。
    尉迟兰廷作为远道而来的贵客,被安排在了府邸内朝向最佳的客房里,与桑洱住的地方相隔不远。从尉迟家来的随从,也受到了很好的款待。
    这一趟,本来就是为了见原主病重的奶奶才回来的。桑洱在房间喝了两杯水,休息了片刻,就去见了她。冬梅则留在了房间里给她收拾东西。
    估摸着他们也要在这里住上几天,衣服总不能一直塞在箱子里。
    太夫人的房间里烧着暖炉,十分安静。地面铺着毯子。
    榆木软塌上,躺着一个苍老妇人,青丝白雪,相貌是很慈祥的。形容憔悴,两颊瘦得凹陷,眼眶下弥漫着黑晕,行将就木的模样。
    在原主的记忆片段里,这位太夫人可以说是冯家的一股清流。桑洱一看见她,就有淡淡的亲切感油然而生,轻轻牵住了她放在被子上的那只长满老人斑、枯瘦如柴的手。
    在这个世界里,并没有修道就能长生不老的设定。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管是何来历、出身,最终都逃不出生老病死、六道轮回的规律。
    箐遥真人那种凤毛麟角的仙宗之首,道行已经登峰造极了,其寿命也只不过比凡人长了几十年而已。
    纵然已年迫日索,看见桑洱来了,看得出冯太夫人还是很高兴,人也连带着精神了不少。
    桑洱在房间里待了一个时辰,陪老人喝了点粥,等对方疲惫地睡去了,将老人的手塞回被子里,退出了房间。
    他们一行人在傍晚前下马车。此刻,天已经暗下来了,云边的艳红残阳被沉沉的夜色所覆没。
    廊下孤灯盏盏,晚风苍凉。
    这个点儿,正好能赶上晚饭时间。
    毕竟迢迢千里地回家,又带了夫家贵客,冯家今晚要在府中那明亮华丽的宴客厅里给他们接风洗尘。
    一张梨花木大圆桌,除了原主第一个弟弟冯慈,其他人都到齐了。
    冯父乃健谈之人,能言善道,冯菀也不怕生,席间的气氛由他们主导,倒也没有冷场。
    尉迟兰廷面带微笑,应答如常。
    往常,只要他不欺负别人,就会是这样的影帝模式。
    桑洱嘀咕。
    而另一边,冯母今夜却频频有些走神。
    按照习俗,接风宴不仅要准备主人家乡的菜,也要备一些客人喜欢的菜,免得人家吃不惯。
    由于这是和尉迟兰廷的第一次见面,厨房所备的姑苏菜式,都是比较经典不出错的。轮到准备凤陵的菜式时,那新来的厨子特意过来问了冯母,说冯桑小姐喜欢吃什么。
    那一刻,冯母茫然地一张嘴,脑子里却是空白的。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不知道冯桑喜欢吃什么。
    冯母对养女冯菀衣食住行方面的喜好,都称得上是了如指掌,倾尽宠爱地养大了她。可对于一起生活了三年的亲生女儿,却干巴巴的,挤不出一字半句。
    在冯桑出现前,他们一家人吃饭的座位,是父母居上。冯母左边为长女冯菀,冯父右手是次子冯慈,冯茗最小,坐在了姐姐和哥哥中间。
    冯桑被接回来后,便坐进了冯茗和冯慈间。冯母每次抬起头,都能看见她缩着肩,捧着碗,低头吃饭。在初期,不敢将筷子伸得太远,只会夹放在自己面前的那盆青菜。
    坐她旁边的冯慈都看不过去了,时不时就会抬筷夹肉,放进她的碗里。
    他们聊的话题,冯桑听不懂,亦搭不了话。偶尔理解了浅显的意思,她就会慢半拍地露出傻气的笑容。
    但是,在今晚,不管冯母抬头看了她多少次,对面的桑洱都不曾露出一点捧场的反应。
    她熟练地握筷夹菜,安静地喝汤。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觑着他们的脸色,试图融入他们了,连眼神交流也没有。
    比起亲人,更像是位置不够时,和他们拼桌吃饭的陌生人。
    冯母:
    冯母有点儿食不下咽,搁下了筷子。
    人心是有偏向的。事实上,为人父母,也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都能一碗水端平。偶尔厚此薄彼了,自身是不会察觉到的。
    但是,偏心到了这样的地步真的还是无心之过吗?
    不是的。
    这是习惯性的轻忽和有恃无恐。
    是我对她已经很好了的自欺欺人。
    大概便是这个原因,今天在府门外,冯桑才会生疏地抽回了手。
    冯母拧眉。
    细想下来,这件事确实是她做得不够好。那便趁这次机会,看怎么补偿一下冯桑,把人哄回来吧。
    与此同时,坐在对面的桑洱,却完全没有留意冯母的表情,只在心里想没料到这缺德的冯家请的厨子,做菜还挺好吃。
    尤其是那味甜皮鸭,皮酥肉嫩,可以打十分。
    要是之后可以打包一碟在路上吃就好了。
    系统:
    顶着冯家几人时不时投来的一瞥,桑洱丝毫不恘,一直吃个不停。
    她没必要装作筷子用得不好,反正已经在尉迟家待了一段时间,完全可以解释为那边的人特意教过她这方面的礼仪,所以才会进步神速。
    另一边厢,坐在桑洱身旁的冯茗,也有一点儿心不在焉。
    在过去那三年,冯桑和他们熟悉起来后,每逢一起吃饭,都会给他剥虾壳、颤巍巍地夹菜。
    她的脑子不灵光,却能将他喜欢和忌口的食物记得清清楚楚。由于体弱,冯茗不能吃太辣的东西,却又馋嘴。冯桑便会认真地低头给他挑走辣椒。
    但在今晚,却再也没有了这样的优待。
    冯桑明明就坐在他身边,却全程都无视了他。
    难道还在为之前的事生气吗?
    冯茗默默地抵了抵后牙槽,有点不熟练地伸筷,夹了一片肉,放进了她的碗里。
    三年来,冯桑给他夹了无数次的菜。这是他第一次对她做同样的事。
    这下,她该明白他的意思了吧?
    .
    桑洱倒是没有幼稚地拒绝。
    只是,直至这顿饭吃完,那块肉还孤零零地躺在她的碗底,没有挪动过。
    没有得到意想中的回应,冯茗捧着碗,心口堵得更慌了。
    .
    宴尽后,桑洱早早回了房间,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扑在柔软的被子上,滚了两滚。
    窗户敞开,夜空寂寥。明月被乌云蒙住,只余一个模糊的轮廓,隐隐透出。
    秋季的空气很清凉,又带了点儿潮湿。大概又快要下雨了。
    桑洱呈大字型躺着,看着天空发呆。
    从清静寺的剧情至今,炮灰指数变成了3800/5000,降得极慢。
    但是,不必着急。
    因为,随后要来的修仙大会,才是重头戏。这部分剧情不占个几百点都说不过去。
    原因很简单原文的正牌女主,就是在【修仙大会】篇里第一次登场的。
    不错,正牌女主是一个带着系统的穿越女,可以随便跳跃时间、回到过去。但在故事行文上,总会有一个首次出场的节点。
    修仙大会,就是这篇买股文的序章。
    对于这位正牌女主的庐山真面目,桑洱已经好奇很久了。模模糊糊地思考着之后的事,她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在梦中,感觉到有雨丝飘到了面上,桑洱冻得鼻子一抽,打了个喷嚏,醒了过来。
    外面真的下雨了。
    闪电飞光,轰鸣不绝。
    于此同时,她的脑海里加载出了一段新剧情
    【秋冬季节,雨水不断。
    雷声中,冯桑颤抖得像一块挂在风中晃荡的腊肉,吓得泪眼汪汪,夺门而出,决定今晚要粘着尉迟兰廷。】
    桑洱:
    又来了,为什么这个作者的比喻,总是那么地清奇、有毒?
    系统:请宿主在十分钟内填补该段情节空缺。事成后,将减除炮灰指数50点。违规或超时完成,则惩罚增加500点。
    吐槽归吐槽,这段剧情倒是在桑洱的意料之中。
    毕竟已经开了怕打雷的头,而尉迟兰廷是她目前最信任、最亲近的人。每次雷雨天,她无一例外都会去找他保护自己。若有一次不同,以尉迟兰廷之多疑程度,很难不怀疑她之前是在装模作样,从而,动摇人设的根基。
    冯家的府邸比尉迟家的小得多,找起路来也更方便。遮雨的曲廊四通八达。桑洱掩着头,很快找到了尉迟兰廷住的地方。
    院中,幽静漆黑。尉迟家的侍从并不住这里。
    桑洱揉了揉肩膀,走到门口,忽然发现,自己这次居然安全上了楼梯,没有在尉迟兰廷的门口摔跤了。
    啊哈哈哈,她终于破掉这个Flag了!
    系统:
    隔门可见房间里乌灯瞎火的,难道尉迟兰廷已经休息了么?
    这可真意外。以往,这个时间,他大概率还是醒着在看书的。
    在爬窗和老实敲门两个选项里,桑洱犹豫了一下,把心一横算了,限时十分钟,现在时间已剩余无几,还是直接上吧。
    桑洱熟门熟路地从窗户翻了进去,刚摸到床帏附近,她就听见尉迟兰廷的声音从帐后传出:你为什么每一次都喜欢爬窗进来?
    声线低柔,仿佛带了浓浓的倦意。
    他原来醒着,那更好办了。桑洱微喜,踢掉了鞋子,自来熟地爬到了床上。忽然,她的手按到了一只冷冰冰的手。
    桑洱懵了懵。
    若不是这只手的手指蜷了蜷,她几乎要以为这是一只死人的手。
    不对啊,明明盖了被子,尉迟兰廷的身体怎会这么冷?像冰冻过的尸体,透出阴森森的寒意。就这么着地躺在被窝里,不会很难受么?
    系统:是之前清静寺事件的后遗症。
    桑洱眨眼,明白了。
    也对。还不到一个月,哪有那么快就恢复?
    这是他的左手。桑洱想看看他被僵尸划伤的那只手如何,爬到了他的身上,努力地探身摸索他靠墙那侧的手。
    很快,她的手腕被摁住了。
    尉迟兰廷的声音听不出情绪起伏:你摸够没有。
    他身边的少女一下子不动了,忽然抽出了手,下了床。
    却不是出门。
    她打开柜子,费劲地抱出了一床被子,哒哒哒地跑了回来。听声音,仿佛是来不及辨认鞋子,而穿错他的鞋。
    她将被子盖在了他的身,自己也爬进了被窝,握住了他的手,牵引着,往她的身边拉去。
    尉迟兰廷皱眉,不明白她要做什么。
    片刻后,他的指尖隔着一层衣裳,触到了炙热的身体。
    身边的人轻微哆嗦了一下,却丝毫没躲开,还迎着他的手,往前躺了一点。
    这傻子,自己明明也那么怕冷,却在用她的肚子给他暖手。
    第33章
    黑黢黢的雨夜,这方小小的暖帐里,拱起了一大一小的两个山包。
    将一只冰冷的手贴在自己腹上,桑洱轻微一抖。
    作为一个合格的笨蛋忠犬型舔狗,是不可能对心上人的不舒服视而不见的。
    肉贴肉的方法很笨,却也很有用。慢慢地,这只手终于被烘得暖起来了。
    桑洱高兴地一眯眼,小心翼翼地低头,将他这只手放在唇边,呵了一口暖气,再塞回了被子里。
    接着,她笨手笨脚地钻出了被子,从他身上横爬了过去,睡到床的里侧,寻到了他的右手。
    将袖子撩起,桑洱才发现这只白皙漂亮的手,腕上几寸的地方,竟缠着一圈圈雪白的绷带,当即呆了一下,仿佛有点难过,抿了抿唇,故技重施,将它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贴到了肚皮上。
    在黑暗里,尉迟兰廷情绪不明地侧眸,望了她一眼。
    在桑洱过来之前,他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个时辰。
    血脉皮肉,一寸一段,如有寒冰凝结。盖多少被子,也捂不热身体。
    从清静寺受伤回来后的这段日子,身体还没养好,体内的那个东西又屡屡作祟,在加速蚕食他的寿元。
    身体是冷的,被窝也如同冰窟,没有温度。也就没有了对比。纵然难受,但冷着冷着也能不以为意了。
    直到这笨得不能再笨的傻子忽然出现,盖被子、搬暖炉,还连自己也搭了进来,露出了动物最脆弱的腹部,给他暖手。
    有了温暖的事物对比,方知寒彻入骨的难受。
    平日看着不胖,腹部的肉却软得不可思议。他的手被她强摁着,躲无可躲,仿佛要陷进那一身如水般娇嫩的好皮肉里。
    那是一种让他不习惯的,会麻痹人的暖意。
    甚至让尉迟兰廷不合时宜地想到了疼爱这个词。
    有个傻子在疼爱他。
    暖完了右手,桑洱的嘴唇微微泛白,吸了吸堵了的鼻子,爬了起来,似乎想挪到床尾,去给他暖脚。
    行了。尉迟兰廷开了口,声音低沉:你在我床上动来动去,我还怎么睡觉?
    桑洱一下子停住了,还维持着四足爬动的姿势,有点儿无措和委屈,仿佛一条想讨好人又被拒于门外的小狗,蔫了吧唧的。
    你过来。尉迟兰廷大发慈悲地往床的里侧让了让。
    蔫了吧唧的头一下子仰了起来,桑洱眼眸一亮,乖乖地爬了回去,躺在了他睡过的空位上,闭了眼。
    安静了片刻,她又不安分了,身体往被子的外面钻了钻,两只手摸向了他的头。
    又想做什么。尉迟兰廷抓住了她的手。三番五次被她弄醒,他倒没有不悦的语气,只是淡道:以前从来没发现你夜晚这么闹腾。
    他说完,便感觉那只小手挣扎了几下。
    尉迟兰廷迟疑了下,慢慢松开。桑洱呲溜一声从被窝里出来了,指尖抚上了他的太阳穴。
    指尖穿过他的青丝,轻柔而有力地揉着他头上的穴位。
    每一下力道,都恰到好处。
    这是原主从前在勾栏院时学到的。在欢场上,为了讨客人欢心,不仅要生得美、要知情识趣,这些杂七杂八的小技能,也必须掌握。
    原主没有知情识趣的优点。伺候人的小技能倒是学得不错。知道按哪里可以消除疲劳,按哪里又能助眠,让人舒服得昏昏欲睡。
    回来冯家后,原主还会时不时地替冯母以及弟弟冯慈按摩。
    果然,发现桑洱只是在给他按摩,不是要做什么奇怪的事,尉迟兰廷沉默了下,默许了她的继续。
    察觉到了他的默许,桑洱很高兴,按得更卖力更认真了。
    她不知道尉迟兰廷是在闭目养神,还是真的睡着了,毕竟他的睡相一直很好,从外面看不出来。倒是她自己,按了大约一刻钟,上下眼皮子就开始打架,忍不住歪在了被子上,睡了过去。
    翌日,两人双双起晚了。
    巳时初,笃笃的敲门声响起。尉迟兰廷的眼皮微微一颤,倏然转醒。
    屋内一片明堂。桑洱抱着被子,舒舒服服地窝在了旁边。尉迟兰廷坐了起来,青丝于背后交织,若有所思地盯了她片刻,收回目光。
    平时的他,浅眠至极。大雪落檐、惊鸟离巢的声音,也会听见。如今在陌生的地方、且还是身边有人的情况下,竟沉沉睡了过去,甚至还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他一起身,旁边的人也被弄醒了,睡眼惺忪,哼了几声,磨蹭了一下被子。
    这时,外面敲门那人说话了,语气不太确定:二小姐请问,少夫人是在里面吗?
    正是冬梅。
    原来,冯夫人娘家的几个姐妹,即是原主的大姨小姨都带着孩子过来做客了。刚才,冯夫人遣了一个婢女过来找桑洱,让她过去一起用午膳,叙叙旧。
    冯慈出门在外,今日午时,大概也能赶回来一同用膳。
    来到桑洱的房间,婢女敲了门,却没人应。其第一反应,自然不是桑洱昨晚没有在这里睡,只以为桑洱早起去了别处,就把事情和冬梅说了,让对方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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